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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食堂采购了76元的干浆米线,供餐时超过保质期2.5小时,就被市场监管部门

昆明,一食堂采购了76元的干浆米线,供餐时超过保质期2.5小时,就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万元,还被没收剩余食材、处以警告。食堂负责人得知处罚结果后直呼冤枉,双方各执一词,引发轩然大波。 我们只是超了两个多小时,又没给孩子吃坏肚子,怎么就罚这么重?涉事食堂负责人面对镜头大吐苦水,觉得自己实在委屈。 在他们看来,不过是一次小小的疏忽,既没有使用变质食材,也没有采取强制手段让孩子食用,这样的处罚完全超出了预期。 可学生家长们却不这么认为,得知孩子食用了超期米线后,家长们瞬间炸锅。 在家长们眼里,食堂的行为就是拿孩子的健康当儿戏,哪怕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也绝不能姑息。 孩子在学校吃饭,我们图的就是一个安全!一位妈妈激动地说道,她的女儿正是这所小学的学生。 说起这次事件,家长们既愤怒又后怕,好好的校园食堂,怎么就成了食品安全的重灾区? 时间回到11月23日,涉事小学食堂像往常一样采购食材,当天他们购入了20公斤当日生产的干浆米线。 这批米线包装上清晰标注着保质期24小时,总货值不过76元。食堂工作人员当时也看到了保质期提示,但想着当天买的,晚点用也没事,便随手将米线存入了仓库。 都是常年在食堂工作的老员工,按道理对食品安全规定了如指掌,可谁也没把这短短24小时的保质期放在心上。毕竟在以往的操作中,偶尔超期一会儿的食材,也没出过什么问题。 第二天一早6点30分,食堂开始准备学生早餐。工作人员从仓库里取出10公斤米线进行加工,此时距离米线保质期到期,已经过去了2小时30分钟。 他们依旧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觉得不过是超了一会儿,米线看起来也没变质,给孩子吃肯定没事。 就这样,这批超期米线被端上了学生的餐桌。孩子们开开心心地吃着早餐,丝毫不知道自己入口的食物,已经超出了保质期。 而食堂工作人员看着孩子们吃得香,还暗自庆幸幸好没浪费食材。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12月25日,市场监管部门在一次常规检查中,发现了食堂的这一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剩余的10公斤米线进行了查封,并对食堂展开了深入调查。 消息传到家长群,瞬间引起了轩然大波。家长们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千挑万选的学校,食堂竟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不能让孩子的健康白白受到威胁。 涉事食堂负责人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家长和学校道歉,但同时也强调确实没出什么事,孩子们都好好的。 在他们看来,这次事件只是一次偶然的疏忽,没必要大动干戈。 可家长们却不接受这样的解释。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一位家长代表说道,孩子的肠胃那么娇嫩,就算这次没出事,谁能保证下次不会? 家长们坚持认为,食堂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必须受到严厉处罚。 更让家长们气愤的是,食堂在接受调查时,还试图以货值低、没造成后果为由,请求减轻处罚。 这让家长们更加坚定了维权的决心,他们纷纷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希望能给孩子一个交代。 食堂负责人对此感到十分无奈,他们觉得家长们实在是小题大做。我们每天要给几百个孩子做饭,偶尔出现一次失误,难道就不能被原谅吗?食堂负责人的话,却遭到了家长们的集体反驳。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宝贝,我们不可能拿孩子的健康去赌! 家长们表示,他们并不是要故意为难食堂,只是希望食堂能真正重视食品安全,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有人认为,食堂确实存在过错,处罚是理所应当的;也有人觉得,5万元的罚款对于一所小学食堂来说,确实有些过重。 那么,食堂的行为到底该如何认定呢? 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调查,最终对涉事食堂作出了警告、没收剩余10公斤米线、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涉事食堂的货值金额仅为76元,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正是按照该条款的最低标准进行的处罚。考虑到食堂服务的是未成年人,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这样的处罚已经是从轻处理。 你认为食堂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了吗?来源:澎湃新闻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