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年度基数执行时间的通知》(合金管办〔2020〕1号)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执行时间统一按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自2026年1月1日起可以办理。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缴存基数核定标准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核定依据。缴存基数上限将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合肥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具体标准预计于2026年6—7月发布。
二、业务办理方式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以下两种办理方式:
方式一:先行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待缴存基数上限标准发布后,为达到上限的职工办理二次基数调整及差额补缴业务;
方式二:待缴存基数上限标准发布后,一次性完成全体职工的基数调整及差额补缴工作。
请各缴存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办理时间,确保业务有序完成。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来源|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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