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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手伸向继女,4年施暴六七十次!获刑24年半的恶魔,为何能隐藏这么久?...

毒手伸向继女,4年施暴六七十次!获刑24年半的恶魔,为何能隐藏这么久? 河北一39岁的男子刘冬,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对自己的未成年继女小雪,实施了六七十次强奸和猥亵。 最终,他被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 这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女孩从11岁到15岁,整整四年暗无天日的恐惧、绝望和创伤。更让我心痛的是,当恶魔落网获刑,悲剧中暴露出的那些沉疴,远比个案本身更值得警醒。 ⚖️ 一、法律视角:为什么能判24年半?一个“严”字贯穿始终 这份判决,清晰地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和“从重处罚”原则。 1. 罪行的叠加(数罪并罚) 刘冬的行为不是单一的,他同时触犯了三个重罪: 强奸罪:利用共同生活关系,长期、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 猥亵儿童罪:在明知小雪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长期实施猥亵。 强制猥亵罪:以胁迫等方式,长期强制猥亵。 这三项罪行,每一项都单独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数罪并罚,刑期叠加,体现了法律对多重恶行的全面惩处。 2. 情节的恶劣(从重处罚) 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了多个从重量刑的关键点,这也是本案判决如此之重的直接原因: 身份特殊,罪加一等:刘冬是小雪的继父,与她共同生活,本应是负有照顾、保护职责的“特殊职责人员”。他利用这种身份和信任实施犯罪,是对人伦和法律的双重践踏,法定从重情节。 持续时间长,次数极多:“4年”、“六七十次” 。这两个词意味着犯罪是持续、高频的,不是偶发冲动,而是长期有预谋的侵害,属于 “情节恶劣” 。 对象为未成年人: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法律给予特殊保护。侵害未成年人,本就是法定从重情节。 法院正是基于以上所有恶劣情节,最终做出了 24年6个月 的重刑判决。这几乎是在有期徒刑框架内(最高25年)的顶格重判,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谁敢把黑手伸向孩子,谁就准备好用漫长的自由来偿还。 💔 二、悲剧之外:母亲那句“平时对她挺好”和女孩的沉默,刺痛了谁? 比起恶魔的罪行,判决书中透露的另一些细节,更让人感到沉重和无力: “失明”的母亲:小雪的亲生母亲在证言中说,“平时刘冬对小雪挺好的”、“自己从未见过” 。这句话是无数类似悲剧中最常见的注脚。施暴者往往在外扮演“好父亲”,对内进行威胁恐吓,制造出“和谐”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