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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干部怎么派、怎么管?乡村振兴长效帮扶的关键一步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锚定乡村振兴的深层命题,将“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作为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的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锚定乡村振兴的深层命题,将“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作为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的关键抓手。从脱贫攻坚时期的“尽锐出战”到乡村振兴阶段的“常态长效”,驻村力量的迭代升级,既是政策逻辑的延续,更是应对新挑战的必然选择。

在乡村振兴的新阶段,驻村干部的作用已从“应急帮扶”转向“长效赋能”,但部分地区仍存在选派与需求错配、管理权责模糊、考核重痕迹轻实效等问题。比如,一些派出单位“派谁用谁”,导致懂行政的干部被派去抓产业、懂技术的干部被安排做调解,专业能力与村庄需求脱节;还有的地方存在“多头管理”,派出单位、乡镇党委、村党组织权责不清,驻村干部陷入“两头难管”的困境,帮扶效能大打折扣。

要让驻村帮扶真正“驻”在实处,首先要建立“按需选派”的精准匹配机制。针对产业薄弱村,优先选派懂市场、会经营的经济类干部;针对治理复杂村,侧重配备善调解、熟政策的政法类人才,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其次,需健全“协同联动”的管理体系,明确派出单位的“后盾责任”、乡镇党委的“日常管理责任”和村党组织的“传帮带责任”,形成三方合力。同时,要重构“实效导向”的考核体系,把脱贫户收入增幅、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群众满意度等作为核心指标,彻底扭转“重痕迹、轻实绩”的倾向。

唯有通过精准选派、协同管理与实效考核的系统性优化,才能让驻村干部真正成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带动发展的引擎,为欠发达地区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让乡村振兴的“长效帮扶”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