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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编造了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骗过了数百万网友,骗过了多家媒体。而那个‘忘恩负

他编造了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骗过了数百万网友,骗过了多家媒体。而那个‘忘恩负义的女学生’,从头到尾,根本不存在。

2026年9月10日,一则“甘肃男子因资助的女学生使用苹果17 Pro Max手机、穿着精致,便停止资助,反被女生威胁曝光”的消息引爆网络。

男子自称“普通的高中数学老师”,在社交账号上信誓旦旦:“事件全程真实可查,本人愿意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多家媒体跟进报道,网友义愤填膺,铺天盖地地声讨那个“忘恩负义的女学生”。

然后,反转来了。

9月11日,环球时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所谓“助学纠纷”,全是假的。

该事件系该男子自导自演编造,且性质恶劣。他也并非自己在社交账号上宣称的“普通的高中数学老师”。

目前,该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的社交账号已被禁止关注,与资助学生相关的视频全部删除。

一、法律亮剑:编造“助学纠纷”,为什么是刑事犯罪,不是行政拘留?

关键信号: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的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行政拘留”。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意味着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而非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

(一)寻衅滋事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该男子自导自演助学被威胁事件,编造助学纠纷,利用大众情感引导舆论广泛关注,破坏公共网络秩序,在性质上属于编造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该男子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一罪名的法律依据,来自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本案的核心认定标准。

寻衅滋事罪要求“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司法实践中,这一标准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双重维度——既要看虚假信息在网络平台上传播扩散的规模、范围和影响,也要看它对现实社会生产、生活、工作等领域的实质影响程度。

本案中,该男子的编造行为造成了多重混乱:数百万网友被误导,对“受助女学生”群体进行声讨攻击;多家媒体被欺骗,依照男子的虚假说法进行报道和评论,严重损害了媒体公信力;公众对慈善助学事业的信任受到冲击。

(三)“非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刑事强制措施的警示意义。

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非行政拘留,说明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而非一般治安违法。

这是一个重要法律信号:编造虚假信息、挑动社会对立、收割流量牟利,当虚假信息的传播规模和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法律后果将从行政处罚跃升为刑事追诉。

二、这起案件的恶劣之处,远不止“造谣”。

第一,他消费的不是流量,是社会的善意。

“资助五年,因学生用苹果手机停捐,反被威胁”,这个故事之所以能引爆全网,恰恰因为它精准击中公众对“农夫与蛇”的集体焦虑。人们愤怒的,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女学生”;人们心疼的,是一个“被辜负的好心人”。

可这一切,都是他编造的。

他编造这个故事的目的,不是为了“澄清什么”,而是为了收割流量。一个“被忘恩负义者伤害的好心人”的人设,能带来多少关注、多少转发、多少粉丝?他用自己的“委屈”,换取了公众的愤怒,再把愤怒变现为流量。

而那些被他的故事感动、愤怒、心痛的网友,他们的善意,成了他流量生意中最廉价的燃料。

第二,他与“铁头”案,有着惊人的相似性。

就在本案曝光的前一天,2026年9月11日,打假网红“铁头”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铁头曾是全网追捧的“打假英雄”,最终因以曝光为威胁索要财物,从“惩恶扬善”走向“敲诈勒索”。

本案中的男子,同样是利用公众对某一群体的朴素情感,铁头利用的是“消费者对商家的愤怒”,本案男子利用的是“好心人对忘恩负义者的愤怒” ,编造虚假信息,挑动群体对立,收割流量。

一个假“打假”,一个假“助学”。一个判了八年,一个被刑事强制。 两起案件,不同剧本,同一种逻辑:把社会信任当作流量生意的原料。

第三,最恶劣的后果,不是他个人被抓,而是整个社会信任生态被进一步侵蚀。

当“受助学生忘恩负义”的故事被证实为编造,下一个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当TA向社会求助时,公众的第一反应可能不再是“我要帮TA”,而是“这是不是又一个剧本?”

每一次编造和反转,都在透支社会对“求助”二字的信任。 那些真正需要被看见的人,正在被这些“流量骗子”挤出公众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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