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死”了三年,
债还在?
这事儿听起来像段子,但就发生在古天乐身上。
原告公司2019年借出7000万,结果中间解散近三年,直接“人间蒸发”。
古天乐想还钱都找不到负责人,等人家突然重组复活,连本带利要1.49亿。
存银行还得本人凭身份证取呢,还钱还给一个不存在的公司?搁谁不觉得冤。
18%的年利率在那三年可没停过,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法院传票一来,全网都在骂“人设崩塌”,可仔细想想,这剧情比港片还离谱。
中间到底谁在违约,还得等法律给个痛快话,至少目前看来,这事儿没那么非黑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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