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1000元、到账2642万亿元,实际花了25万被判全部退还给商家,如果不退要吃官司?
奇葩事情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一名经营网店的男子往营销推广公司充了1000元,估计是购买推流服务,工作人员一个不注意把他人的账户ID作为款项打到了男子的充值账户上,合计2641993383745792元,也就是2642万亿元左右。
这个数字有多夸张?咱们国家一年的GDP是140万亿元,2642万亿元相当于中国去年GDP的18.8倍。男子发现账户上出现巨额余额后没有告知平台,反而花掉了25.3万元。平台发现后先冻结了账户,然后起诉到法院,要求退回25.2万元(扣掉真实充值的1000元),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诉求。
这事有意思的地方有两个。一是大家充值账户里的钱其实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是没有对应的货币的,和银行账户余额完全是两码事。这也是我不太喜欢充值的原因,至少不会进行大额充值,企业一旦没钱了,充值金额就真变成一堆数字了。
二是法院判男子退还25.2万元给男子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这种情况在民法上称为不当得利,除非当事方事后表示愿意给钱,否则不管是不是起诉至法院,获得实际利益的一方必须退钱或退物,没有商量余地。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当得利除了这起案件里的工作人员错误充值外,还有捡到钱拒不还给失主,或者狮子大开口向失主索要巨额回报。当然,为了保管遗失物、找寻失主等的合理支出,失主是要给予补偿的。
能不能就是占着不当得利,不退不还呢?我劝大家不要有这种想法,会让事情的性质从民事变成刑事的。《刑法》里有一个罪名叫侵占罪,指的是将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最高可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1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了,所以拒不交还不当得利的财物,如果金额超过1万元,那么就可能不仅要承担退还的民事责任,还要承受刑事处罚。
大家记住,天上不会白掉馅饼,不属于自己的钱和物,再多也只是过眼云烟,与其抱着侥幸心理占为己有,不如第一时间主动退还,既守住法律的底线,也守住自己的良心。要知道,贪念一旦开了口子,从不当得利滑向侵占罪,付出的代价可比想象中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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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1000元、到账2642万亿元,实际花了25万被判全部退还给商家,如果不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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