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的调查真的让人大跌眼镜,王先生一大家子人,开着房车占用酒店的停车场。他们不但使用酒店的洗衣机进行大量洗衣服,还在酒店搭绳晾晒。同时还打开房车的天幕占用其他车位,还用酒店员工的电饭煲等等设备进行做饭。产生的各种垃圾也没有进行清理,包括餐余垃圾,以及各种油烟。
在这种情况下,退房时酒店要求收取150元的费用,而非“车上住宿费”。重庆日报社后续报道中,不知道了解不了解这些情况。但是定义为车上住宿费,介入舆论。而在王先生与酒店的沟通中,这是有着不实报道的介入,还提出了高额的赔偿额,据说在初次沟通时,还要求开除酒店员工。最终才达成了退还费用以及补偿1000元。
作为媒体记者,即使没有远赴新疆伊犁进行现场采访,获取最真实的资料。也应该找寻酒店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现在公开致歉,并且对记者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三个月的处罚。德先生认为处罚力度还是有点弱,此事造成了多日推上热搜,在全国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对于新疆伊犁以及伊犁这家酒店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恶劣影响下,处罚再狠一点也是应该的。
给所有的媒体提个醒,报道的时候还是要认真的去考虑,如果不遵循媒体的基本道德,将来会有重大的反噬。大家觉得这个道歉声明和处理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