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天津,19岁的李旭拿着抢劫来的五十万当天就买了价值两千多块的摩托罗拉手机,晚上又是请狐朋狗友们卡拉ok唱歌,他觉得抢劫五十万顶多判个几年而已,却没想连命都搭上了。
2001年的天津,六月的日头正毒。
十九岁的李旭,晃荡在晒软的柏油路上。
他是街头没人正眼瞧的小混混,兜里常比脸干净。
这天他揣着仿真手枪,腰里别着磨亮的西瓜刀。
带着几个半大同伙,蒙着脸要去抢银行。
他盯建行河北支行正义道储蓄所半个多月了。
门脸不大,只有两个女工作人员当班,没保安。
在他眼里,这就是送到嘴边的肥肉。
六月二十四号上午,他们动手了。
丝袜套上头,李旭手心全是汗。
可心里那股狠劲,压过了害怕。
他们踹开玻璃门冲进去。
两个工作人员吓得脸煞白,不敢出声。
仿真枪顶在脑门,西瓜刀晃得刺眼。
没人敢反抗。
他们翻出柜台里的钱,塞了满满一帆布袋子。
临走扯走了三盘监控录像带。
他们以为没了录像,警察就查不到。
跑出储蓄所,热风灌进领口。
李旭大口喘气,腿肚子发软。
可手里的钱袋子沉得坠手,又让他浑身轻飘飘的。
折合下来五十三万多,差不多五十万。
2001年,普通工人月工资也就一千出头。
这笔钱,是普通人干四五十年才能攒下的数。
李旭长到十九岁,从没见过这么多钱。
他没想着跑路,也没想着藏钱。
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买那款馋了数月的摩托罗拉。
那款银灰色翻盖手机,他扒着商场柜台玻璃看了好多回。
两千多块,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现在他有钱了。
他敲了敲柜台玻璃,说把这个拿出来看看。
李旭数出一沓新钞票,啪地拍在柜台上。
不用找了。他说得轻描淡写。
手机握在手里,冰凉金属壳,沉甸甸的。
他转头又给同伙买了一部一模一样的。
两部四千多块,他眼睛都没眨。
揣着新手机走在街上,他觉得路人都在看他。
他终于不是兜里掏不出十块钱的穷小子了。
天刚擦黑,他就呼朋唤友。
一群人涌进最热闹的卡拉OK厅。
要了最大的包厢,彩灯转得人眼花。
啤酒一箱箱搬进来,果盘零食堆成小山。
李旭坐在沙发最中间,像个发了财的大哥。
有人问他在哪发大财。
他叼着烟摆摆手,只端起酒杯碰了一圈,说今晚都算我的。
李旭靠在沙发上,看着眼前的热闹,心里满是满足。
他觉得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有钱,有面子,有人围着你转。
至于抢钱的后果,他没多想。
他听老混子说过,抢劫也就判三五年。
就算抢得多,五十万,撑死十年八年。
他才十九岁。
十年之后也才二十九。
出来照样能潇洒过日子。
这笔买卖怎么算都值。
他不知道,抢劫金融机构是抢劫罪最重的加重情节。
是要掉脑袋的。
在他十九年的人生里,只认一个理。
没钱就被人看不起,有钱就能拥有一切。
他以为好日子才刚开始。
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进入倒计时。
警察找上门的速度,比他想的快得多。
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半大小子,突然出手阔绰,天天泡歌厅。
想不显眼都难。
警察破门而入时,李旭还在蒙头大睡。
冰凉的手铐咔嗒一声铐住手腕。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还没反应过来。
可很快就镇定了。
他觉得不就是抢点钱吗,坦白退赃,总能少判几年。
审讯室里,他交代得格外痛快。
踩点、动手、赃款去向,一五一十说清楚。
他以为配合得好,就能宽大处理。
在看守所的日子,他还在掰着手指头算刑期。
他想得挺美。
就是没想过,自己根本没有出来的那天。
一审开庭那天,李旭站在被告席上,脸上还带着漫不经心。
直到法官念出判决结果。
被告人李旭,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那句话像一道炸雷,劈在他头顶。
他整个人僵在原地,半天回不过神。
怎么会是死刑?
他反反复复念叨着。
我以为顶多坐几年牢而已。他说。
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可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一点希望,碎得彻彻底底。
2002年一月,天津天寒地冻。
李旭被押赴刑场,依法执行枪决。
十九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个冬天。
他还以为有大把青春可以挥霍。
最后为了五十万赃款,搭上了整条命。
很多年过去,当年一起唱歌的朋友早就散了。
那款摩托罗拉手机,早成了废品站的老古董。
只有这件事,还偶尔被老天津人提起。
提起的时候,总会叹口气。
说那孩子太傻太糊涂。
以为钱是最金贵的东西。
到最后才明白,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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