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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任金明跟郭小玲登记结了婚,才过五个月,郭小玲出门就被人贩子骗走,两千块

1988年任金明跟郭小玲登记结了婚,才过五个月,郭小玲出门就被人贩子骗走,两千块卖给了山东一户人家。买她的男人成天把她看紧,不让她随便出门,逼她跟自己对外装作夫妻。三十多年她被困在外地没法脱身,没办法只能在那边过日子,还生了个女儿。

任金明查到妻子下落,一次次上门讨要,次次被对方家人驱赶阻拦。女方长期被洗脑控制,甚至声称第一段婚姻是包办的,不愿回家。走尽所有普通途径都没用,他被逼无奈,选择起诉女方和买家重婚。

也正是这一步破了局。法院介入传唤、开庭审理,直接判定第二段非法婚姻无效,彻底打破了买方多年的禁锢,郭小玲终于重获自由。时隔三十八年,她面对镜头拿着剪刀坦言,自己整个人生,都被这场拐卖硬生生剪断。

法律有明确规定,重婚状态不结束,就不算过追诉时效。被拐女子本身无需担责,但只有通过刑事判决,才能彻底解除这段被逼的畸形关系,追究买家罪责。

再看苟某菊的遭遇,实在让人心里发酸。她年纪很小就被家里安排,嫁给比自己大18岁的男人,长年遭受家暴。熬不住跑出去重新生活,结果反倒被前夫告重婚判了刑。想维权申诉处处碰壁,对方还张口要一大笔钱才肯出具谅解书。

两桩相似的案子,结局天差地别。能真切感受到,底层被拐女性的维权之路太难了,法律的尺度,真的该多体谅她们身不由己的一生。重婚罪 被拐女性 包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