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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占理?”5月13日黄河新闻网吕梁报道,贵阳一名17岁小伙在汉堡店打工14天,

“谁占理?”5月13日黄河新闻网吕梁报道,贵阳一名17岁小伙在汉堡店打工14天,因店内蒸饭柜丢失被辞退,原本应得1700元工资,却被老板扣掉750元,理由是赔偿设备损失。家属对此不认可,认为即便设备丢失也不应由孩子承担这么多赔偿。店方则表示,当时已让其负责看管设备,但未尽到责任,蒸饭柜价值3000多元,扣除的只是部分损失。
 
17岁的小谭是在贵阳一家汉堡店做临时工,时间不长,一共干了14天。工作内容也比较杂,前台点单、打包、收拾桌子,有时候店里忙不过来,还得去后厨帮忙端东西。

刚开始进去的时候,店里正在装修收尾阶段,东西还没完全归位,设备也比较乱,大家都是边干边收拾的状态。
 
按照当初说好的工资标准,小谭这14天干下来,差不多能拿到1700元左右。平时他也没多问细节,觉得就是短期打工,干完拿钱就走。

中间他还预支过250元生活费,用来吃饭和日常开销,这个钱是直接从工资里扣的,当时也没什么争议。
 
那天店里还在装修收尾阶段,设备没有完全固定位置,来来回回的人也多。店长郭先生后来提到,自己当时确实交代过,让小谭在下班前把一些设备收进屋里或者锁好,避免丢失。

但具体到执行的时候,小谭没有把蒸饭柜单独收起来。
 
结果第二天早上开店准备时,发现蒸饭柜不见了。店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最后调监控才发现设备是在晚上被人搬走的。
 
事情发生后,店方第一时间就把责任往“管理失误”上归结。店长的说法是,小谭当时负责这一块区域的收尾和简单看管,既然交代过要收设备但没有执行,那就属于失职。

按照他们的理解,这部分损失应该由直接负责的人承担一部分。
 
后来在结算工资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原本1700元的工资,最后只发了700多。中间750元被扣下来,说是赔偿蒸饭柜的损失,另外250元抵了之前预支的生活费。
 
小谭父亲谭先生知道这件事后,情绪比较激动。

他的意思很直接,孩子只是打工,不是专门负责看守设备的管理人员,如果店里真的丢了一个几千甚至几万块的东西,是不是也要一个临时工全额承担,这种逻辑他接受不了。
 
店方这边的解释一开始也不太一致。最早提到设备价格时,说蒸饭柜当初购买价格大概七百块左右,所以按这个标准让小谭全赔。

后来在家属提出质疑后,价格又变成了三千多块,但扣除的金额却固定在750元,说已经是“只让承担小头”。
 
他们提出,既然设备价值不明确,为什么不走正规流程,比如报警或者通过保险处理,而是直接从工资里扣款,这种做法缺乏依据。
 
另一方面,小谭的用工性质也比较特殊,他年纪只有17岁,属于未成年工,工作时间短,而且还在试用阶段,整体薪资水平并不高,在这种情况下,让他单独承担设备损失,本身就引发了争议。
 
从实际工作环境看,当时店里处于装修收尾阶段,人员进出比较复杂,设备也没有完全固定管理位置。

像蒸饭柜这种体积不小的设备,通常也不可能由一个临时工单独负责安全,更多还是整体经营管理范围的问题。
 
后来家属这边的态度逐渐明确,他们认为扣款金额本身就不合理,即使存在失职,也不应该由一个短期工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设备损失。

尤其是在没有清晰定责和正式流程的情况下,直接从工资中扣钱,让他们无法接受。
 
事情发生后,双方沟通并没有很顺畅。店方坚持认为已经“考虑到孩子情况”,扣得不算多,而家属则认为问题不在金额大小,而在于责任划分本身不清晰,处理方式也不规范。
 
目前双方已经进入进一步沟通阶段,家属准备通过劳动部门渠道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