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一下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的社会治安处罚条例型案件。 有一个大陆的韩女士,去新加坡打工,职业填写的是文秘,实际在夜总会陪酒,收入很高,每月大概三万新加坡元。她对底层服务人员态度不好,推搡物业服务员,在医院辱骂护士,最后被判入狱四十天,遣返回大陆,永远不许再次入境新加坡。 如果韩女士在澳大利亚干了相同的事,一点处罚也不会有,她可以继续陪酒挣钱,来去自由。这就是新加坡与澳大利亚的区别,也是越来越多的中国富人愿意留在新加坡的原因,法律严,执法也严,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可以得到充分保护。 从司法制度这个层面来比较,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根本不在一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