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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30岁男子小帅和已婚有娃女同事小美搞起婚外情。小帅趁小美情绪上头时,几

广西柳州,30岁男子小帅和已婚有娃女同事小美搞起婚外情。小帅趁小美情绪上头时,几次没戴“小雨伞”。几个月后小帅查出HIV,却隐瞒病情。后来单位体检,小美也发现自己感染,这下可傻眼了! 小帅在当地一家加工厂当组长,手里有点小权力。 去年秋天,厂里来了新同事小美,第一眼看到她,小帅就挪不开眼。 小美结婚三年,有个两岁的孩子,她老公在外地打工,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 小帅摸清了小美的情况,就开始主动搭话。 工作上,小美不懂的地方,他都主动帮忙,甚至替她加班。 下班之后,他总以同事聚餐为由,约小美出去吃饭,一开始小美还拒绝,架不住小帅天天找借口。 一来二去,两人就越界了,刚开始那段时间,小美很谨慎。 每次和小帅见面,她都反复提醒,必须做好防护,小帅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行动上却没当回事。 有好几次,两人情绪上来,小帅就故意推脱,说麻烦,趁小美不注意就没戴。 小美事后也生气,可架不住小帅软磨硬泡,最后都不了了之。 他们的关系,一直瞒着厂里所有人,也瞒着小美的家人,小美偶尔会愧疚,觉得对不起老公和孩子,可又忍不住和小帅见面。 今年年初,小帅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浑身乏力,还总发烧。 他去一检查,结果出来的那一刻,整个人都懵了。 HIV阳性。 医生告诉他,这种病目前无法根治,只能靠药物控制,而且必须告知亲密接触者,做好防护,避免传染。 小帅慌了,他第一个念头不是治疗,而是不能让小美知道,他怕小美离开他,更怕事情闹大,丢了工作,被人指指点点。 他偷偷拿了药,每天按时吃,表面上和平时没两样,和小美见面时,依旧像以前一样,偶尔还是不戴防护。 小美完全被蒙在鼓里,她还以为自己和小帅的关系,能一直这样隐秘地维持下去。 直到三个月后,厂里组织全体员工体检,小美本来不想去,觉得自己身体没毛病,可架不住同事催促,还是去了。 体检报告出来那天,小美正在上班。 护士把她叫到办公室,神色严肃地告诉她,她的HIV检测结果是阳性。 小美一下子就瘫坐在椅子上,脑子一片空白,她反复问护士,是不是搞错了,她怎么可能得这种病。 护士肯定地说,结果不会错,让她尽快去疾控中心复查,还要告知近期的亲密接触者。 小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小帅,她给小帅打电话,让他赶紧过来。 小帅赶来后,看到小美失魂落魄的样子,再听到她问的话,知道瞒不住了。 他低着头,承认自己早就查出HIV,一直没敢说。 小美瞬间崩溃了,对着小帅又打又骂,她想到自己的孩子,想到常年在外辛苦打工的老公,眼泪止不住地流。 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家人,不知道孩子会不会被传染,更不知道自己的未来该怎么办。 小帅也慌了,一个劲地道歉,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太害怕失去她。 可道歉有什么用,伤害已经造成了。 小美回家后,没敢告诉老公和家人,她偷偷去疾控中心复查,结果和体检报告一样。 医生说,她的感染时间,和小帅查出病情后的接触时间高度吻合。 有人说,这是两人咎由自取,婚外情本来就不道德,出了这种事,只能自己扛。 小美想知道,小帅故意隐瞒HIV病情,还和自己发生无保护性行为的行为,算不算违法?自己能不能起诉他,要求赔偿? 小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感染者应将艾滋病病毒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并在发生性行为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小帅查出HIV后,没有告诉小美,反而继续和她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这已经违反了这条规定。 而且他的行为,还可能涉及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刑法》也有规定,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可认定为重伤。 小帅明知自己感染HIV,却故意隐瞒,还多次和小美发生无保护性行为,最终导致小美感染,这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小美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小帅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民事赔偿,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损失。 小美也有错,她搞婚外情,本身就不道德。 但道德和法律是两回事,小美有过错,不代表小帅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小帅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美的身体健康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62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帅的行为,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小帅的行为违法,小美有权起诉他,而且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小帅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追责,证据也比较充分,两人的亲密关系、感染时间都能相互印证。 说到底,这就是一场由婚外情引发的悲剧。 小美搞婚外情,她的损失该不该得到赔偿?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一起讨论一下吧!

评论列表

大气磅礴
大气磅礴 1
2026-03-02 00:15
单位不错,体检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