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班今年被莫名其妙的就给辞退了,关键是,去年放假时,领导开会还说春节后有不来的要先提前说一声,结果都没有人说不来了,于是,叫大家年后要按时来上班,自然,我对班回家时(外省),很多东西也没有拿回家。 春节中,大家还在群里纷纷说话,领导也没有说什么,结果,在临上班前一天,却突然通知叫对班不要来上班了,而她还有很多东西在这里。 事实上,对班的工作是被领导的一位关系户给占了,他那边今年不开了,领导就把他弄了过来,把我对班给挤了,而我年前就知道,只是不要说。 对班大老远赶来把东西拿走了,据说中间给领导电话,人家都不接,他来现场后,也没有和她见面解释一下,而大家私底下都在议论,人家没有犯什么错,凭什么无故辞退了呢?难道写的合同就没有一点作用吗?(劳务派遣合同)最起码,你年前应该明明白白告诉人家,别让人家大老远跑一趟嘛,如果要是闹起来,人家专门跑一趟来拿东西,这来去路费误工费啥的,起码该给吧? 唉!可惜的是,打工仔这些现实中遇到的不公平,哪里去说呢?而且,最基本原则是,既然无缘无故放人家,前面工资应该结清楚吧?但这些都无处可诉!而社会中最淡薄最不可靠的社交关系,可能也是同事关系吧?只要你一走,就是有什么不公待遇,也没有人会为你说话,为了自己利益,绝大多数人都只有想方设法巴结领导的!唉! 不知道新来的对班,会不会仗着与领导的关系偷奸耍滑呢?如果是那样,我又该怎么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