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男子酒后回家路上,被一颗160年树龄的枫香古树上的枯枝,砸中头部,致颅脑损伤离世,男子家属得知此事悲痛欲绝,两个月前这树就掉过树枝砸到过村民的房子,村里找相关部门处理,一直没等到解决,现在直接把人砸没了,男子家属找古树所属人要求追究责任,对方告诉他们这树之前出事已经跟林业站报告过,让他们去找林业局,可林业局又说这古树已经枯死已经注销,自己不应承担管理人责任,男子家属一气之下将他们一起告上法庭,没想到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谁能想到,吃完一场白事酒回家的路上,竟会被一棵枯树的枝丫砸中,直接丢了性命。 2024年6月21日,村民黄某祥刚参加完村里的白事酒,心里还揣着几分伤感,慢悠悠往家走。 路过村头那棵160年树龄的老枫香树时,头顶上一根粗壮的枯枝突然断裂,狠狠砸中了他的头部。 由于太突然,巨大的冲击力让他瞬间倒地,连个求救的机会都没有,就没了意识。 后来有村民路过,看到黄某祥倒在地上,赶紧叫人来把他紧急送到医院。 可天不遂人愿,还是没能抢救回来,最终因颅脑损伤离世。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没了,家人的天,瞬间塌了。 其实而这棵夺人性命的枫香树,可不是普通的树,它树龄足足160年,是挂牌保护的古树。 可这棵树其实早就病入膏肓了,树干枯朽不说,之前还掉过枝丫砸中过村民的房子。 村里发现隐患后,在2024年4月就上报给了林业部门,希望他们来处理。 可林业局不知道当时咋想的,在5月的时候,直接注销了这棵树的古树名录。 可这事就只在内部走了流程,既没跟村委、村民通报结果,也没摘掉树上的保护牌,更别说派人来修剪枯枝、清理隐患。 那棵枯树就还立在原地,枝丫摇摇欲坠,直到把发生了砸人事后,发生了无法挽回的杯句。 黄某祥的家属咽不下这口气,将古树的管理人及林业局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为亲人的离世讨个说法。 可庭审中,林业局却理直气壮地辩称,这棵树已经死亡并被注销古树名录,他们不再负有管理责任,不该担责。 家属不理解,难道树死了,就没人管了?明明知道有危险,放任不管,最后出了人命,就可以全身而退? 好在法院的判决,给了家属一个公道。 《民法典》第1275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林业局只是内部注销了古树,既没公示,也没做任何排险处理,说白了,管理责任压根就没灭失。 作为法定的管理者,他们明知古树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却迟迟不采取有效措施,这就是实打实的重大过错。 最后判决,融安县林业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黄某祥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82627.90元。 可林业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到底啊,这事儿根本不是树死不死的问题,是做事的人有没有责任心的问题。 树枯了有隐患,上报了就该实打实处理,不是躲在办公室里走个内部流程就完事了。 村民的命是实打实的,安全更是容不得半点糊弄和推诿,但凡早一步把枯枝清了,也不会出这人命悲剧。 虽然钱赔了,但黄某祥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那笔18万的赔偿,不管怎样也弥补不了家属心中的伤痛。 只希望这事能给所有管事的提个醒,手里的责任卸不掉,该办的事别偷懒,不然到头来,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