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阳江同乡会只有江城区、阳东区和阳西县的同学,阳春的同学往往是不会去参加的,他们认为阳春是不属于阳江的。 这种现象其实就是“县级市不服地级市”的具体表现。 一、缺乏文化认同。1988年之前,两阳地区指的就是阳江县和阳春县,是平等关系。设立地级市后,阳春被划入一个新设立的地级市后,当地居民对“家乡”的认同感依然根植于县级单位——阳春,而非新组合的“市”——阳江。 二、资源配置的割裂。地级市在资源分配、政策倾斜上若偏向市区,更会加剧这种经济上的割裂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县级市的财政是归省财政的,只有区的财政是完全归地级市的。阳江那肯定是偏向江城区和阳东区。 三、行政体制的“代管”问题。阳江对阳春的管理方式是“代管”,而非“直管”。这种“代管”关系在法律上不够清晰,导致县级市在心理上认为自己是“省里的人”。甚至有人认为阳春应该升级为地级市。这种想法也是可笑的,广东的地级市数量是全国最多的,合并才是趋势,而不是增加地级市。 “县级市不服地级市”反映了我国行政区划在“省—县”二级制与“省—市—县”三级制之间摇摆的历史遗留问题。 阳江 阳春 县级市 阳江地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