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向跳伞的飞行员开枪?因为一旦有人这样做,那么己方被俘的飞行员肯定也回不来了。 想象一下,二战太平洋战场上,一名飞行员飞机被击中,勉强跳伞逃生,却在伞降中遭遇枪击。这不只是规则问题,还牵扯到双方飞行员的生死存亡。如果一方先动手,另一方必然报复,导致飞行员资源加速耗尽。这样的循环,谁先打破,谁先吃亏。 跳伞的飞行员在空中挂着伞,已经脱离飞机,无法继续作战,这时候开枪属于违反战争规则的行为。早期的海牙公约和相关草案就提到,丧失战斗能力的人员需要保护,跳伞飞行员跟伞兵不一样,后者降落时还带着武器,算在战斗状态,前者纯粹是遇险逃生。 日内瓦公约1977年附加议定书第42条明确规定,飞机遇难跳伞的人员在伞降过程中不受攻击,除非是空降部队。二战前各国空军基本有这个共识,避免互相射击跳伞的人,因为飞行员训练成本高、时间长,抓到一个能审出情报或交换俘虏,谁都不想先破坏这个平衡。你今天打别人跳伞的,明天对方就打你家的,飞行员短缺的一方吃亏最大。日本在太平洋战场后期就尝到苦头,他们对美军飞行员不守规矩,结果美军飞行员反过来直接扫射日军跳伞的,加速了日本空军崩溃。 1944年9月,美军对父岛发起空袭,九名飞行员跳伞。其中八人被日军俘获,一人获救。俘虏被押至指挥部审讯,未获情报后分批处决。从9月到1945年3月,他们遭枪击或斩首。部分尸体被肢解,器官供军官食用,尽管岛上补给充足。 处决涉及多名军官,包括立花中将和末尾少校。他们组织聚会,将肝脏和大腿肉作为食物。士兵执行切割和烹饪。事件源于对敌人的敌视和维持纪律的需要,而非饥饿。美军飞行员包括沃伦·沃恩、詹姆斯·戴伊等人。他们被关押在临时设施,审讯中遭殴打。处决地点选在岛上偏僻区域。事件加速日本空军衰落,因为美军开始射击日军跳伞人员。 父岛事件违反国际法,体现了战争中互惠原则的破坏。一方不遵守,导致对方报复,飞行员损失加剧。训练一名飞行员需大量资源,双方都明白这个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