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该看点好笑的判决案例。
据报道,成都一男子,跟女友谈了6年恋爱,陆续转了将近80万。
分手后,男子起诉前女友,要求全额返还。
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款项虽然很大,但时间跨度近5年,并分多次转账,男子亦无证据证明对应赠与附结婚条件。
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男子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时,男子提交收入明细、相应消费凭证等,拟证明转账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
但二审法院认为,相应证据无法证明两人有结婚合意。
故,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好判例,值得广而告之!
实务案例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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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成都一男子,跟女友谈了6年恋爱,陆续转了将近80万。
分手后,男子起诉前女友,要求全额返还。
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款项虽然很大,但时间跨度近5年,并分多次转账,男子亦无证据证明对应赠与附结婚条件。
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男子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时,男子提交收入明细、相应消费凭证等,拟证明转账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
但二审法院认为,相应证据无法证明两人有结婚合意。
故,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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