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立委”李贞秀陷国籍困局 台内政部门负责人刘世芳底线要求曝光! 台湾首位具大陆配偶身份的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李贞秀,虽已于2月3日宣誓就职,却随即陷入一场由台“内政部门”掀起的资格风暴。台内政部门负责人刘世芳公开喊话,要求李贞秀必须在就职前提交“申请放弃对岸国籍”的官方证明,否则将面临解职风险。 李贞秀生于湖南,来台逾三十年,长期致力于新住民权益服务。此次依民众党不分区名单递补上任,本被视为陆配群体参政的重要里程碑。她坦言,自己曾专程返回大陆申请放弃国籍,却遭当地机关拒绝受理。这一遭遇,恰恰撞上了两岸法律体系互不承认的现实壁垒——大陆视台湾同胞为中国公民,不接受“放弃国籍”的申请。 然而,刘世芳对此并不买账。她强调,根据相关法律第20条规定,担任公职者必须在就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手续,这是“法条写得很清楚”的刚性要求,而非行政裁量。她进一步指出,李贞秀虽有意愿,但缺乏“官方证明”——无论是信件邮戳、挂号回执,还是现场办理被拒的“章戳”,目前均付之阙如。在刘世芳看来,这使得李贞秀的申请真伪难辨,必须由“立院”查明。 这一立场迅速引发舆论哗然。批评者指出,刘世芳的要求近乎“不可能的任务”:一方面,大陆官方不可能受理并盖章确认此类申请;另一方面,若以此标准严查,无异于变相剥夺陆配的参政权。国民党及民众党人士纷纷批评,这是借“依法行政”之名,行政治打压之实,将“大陆”定义为“外国”,实质是推行“两国论”的操作。 其实公道来讲,大陆这边肯定不会给除籍,但是应该会给相关的拒绝受理的确认文件的,李贞秀的申请证明,现在看来确实有些敷衍,就是拿了一张空白申请,自己随便填了一下,没有任何官方证明,这也难怪给人家留下话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