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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心到离谱!攒了十五年的家底,说没就没了。一开保险箱,里头空得能跑老鼠,那香港哥

偏心到离谱!攒了十五年的家底,说没就没了。一开保险箱,里头空得能跑老鼠,那香港哥们当时手都是抖的。 他第一个念头是家里进贼了。可门窗好好的,锁也没坏。这贼,偷得挺“干净”。 去问他妈。老太太没躲没藏,直接认了。说金子她卖了,钱给你弟弟付房子首付了,他要结婚,等钱用。话说得那个理直气壮,好像从大儿子罐子里抓把米,给小儿子煮顿饭,是天经地义的事。 那可不是一把米啊。那是他工作后一粒一粒攒下的黄金,攒了十五年,值三百万港币。放他妈眼里,这大概就不算“别人的”东西,是家里的“共有财产”。大儿子有,小儿子急需,当妈的“调剂”一下,怎么了? 最伤人的是后头。事儿捅破了,家里吵起来。当爹的怎么做的?他没主持公道,没骂老婆糊涂,他直接把这丢了金子、回来论理的大儿子,赶出了家门。偷金的是妈,赶人的是爸。夫妻俩在这事上,立场倒是高度统一:小儿子结婚买房是头等大事,谁拦着,谁就是搅家精。 弟弟那边也有话。钱,我认,我会还。但还钱之前,得先“协商”。这俩字学问可大了。什么叫协商?就是还多少、怎么还、什么时候还,咱们得坐下来慢慢谈。听着不像欠债还钱,倒像是处理一桩需要讨价还价的家族事务,里头还掺杂着“你要逼我,就是不顾兄弟情分”的潜台词。 这哥哥最后的选择,很多人看不懂。他没报警。不但没报警,他还往前走了一步:那三百万的黄金,他自愿拿出三分之一,大概一百万,送给弟弟当结婚礼物。剩下的,弟弟你写个承诺,两个月内还清就行。做完这个决定,他搬出了那个家,不和家里来往了。 有人说他傻,有人说他怂。可从法律上看,他妈的所作所为,一点不模糊。根据香港《盗窃罪条例》,这就是盗窃罪:不诚实地挪用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剥夺。一旦定罪,最高能判十年监禁。亲人作案,利用信任,有时候判得更重。 那他为什么不报警?也许,他去算了一笔账。一笔是法律账,冰冷,但清楚;另一笔是亲情账,糊涂,但撕扯起来痛彻心扉。他选了后者,用一种近乎决绝的方式,自己把账了了。他赔上一百万,买断后半生的纠缠与心寒。这不是原谅,是止损。是把“家贼”这俩字带来的羞辱和背叛,自己默默吞了,然后转身离开。 这事里,人人都在打亲情牌,可打的都是自己的小算盘。妈打的是“均贫富”的牌,劫富济贫,但她忘了“富”的那个也是亲儿子。爸打的是“维稳”牌,谁闹事就清除谁,维持表面太平。弟弟打的是“情分”牌,用兄弟情义给债务打个折。只有那个最讲情分、最初没想闹事的大儿子,被逼着看透了牌桌下的真相,最后把牌一扔,不下这局了。 要是你,遭遇这种事,会像他一样,认赔一百万,换一个清静离场?还是会选择撕破脸,让法律给个公正,哪怕这公正要把母亲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