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拿对账簿取10万存款,银行:只认5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大家都知道,去银行存钱,最放心的就是拿到那张白纸黑字的凭证。可山东济南一位宋大妈,明明拿着银行打印的、清清楚楚写着两笔5万元存款的对账簿去取钱,银行却翻脸不认账了,说其中一笔是“电脑打错了”!这事儿您说气人不气人? 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初,宋大妈把到期的5万块,加上自己带的现金,凑了整整10万元,在银行柜台办了两笔5万元的定期存款。办完后,大妈很仔细,当场就打印了对账簿,亲眼看到上面印着两条5万的记录,这才安心回家。 可谁能想到,快一年后,当大妈再去银行时,发现新换的账簿上,10万存款莫名其妙“缩水”成了5万!大妈立刻拿出珍藏的旧账簿理论。银行柜员的解释让人大跌眼镜:“阿姨,您当时只存了一笔5万,这账簿上多出来的一条,是我们电脑系统故障,重复打印了。” 白纸黑字盖着银行的章,一句“系统故障”就能不作数?大妈要求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还原真相,银行两手一摊:“监控只保存3个月,时间太久,早就没了。” 自己手里攥着凭证,对方却说“机器坏了”不认账,关键证据(监控)还没了。这简直是“死无对证”!咽不下这口气的宋大妈,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大妈这边证据简单有力:银行自己打印并交付的原始对账簿,上面印着两笔存款。银行那边则搬出了“系统可能出错”、“内部规定不允许同一账户存两笔相同存款”等理由,还提供了一份技术部门的邮件截图当证据。 法院会听谁的?判决结果可谓大快人心!法院明确指出,对账簿是银行出具的正式业务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储户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完全有理由相信其真实性。银行不能事后随便以“系统故障”为由,就否定自己亲手开出的凭证。 至于银行说的“内部规定”、邮件截图等,法院认为证明力不足,属于“孤证”。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必须向宋大妈支付“消失”的5万元及利息。银行不服上诉,甚至想鉴定打印字迹的时间,但因技术无法实现而失败,二审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 1. 对储户来说:宋大妈是好样的!她的两个习惯救了这笔钱:一是办完业务当场核对凭证,二是完好无损地长期保管凭证。这就是最硬的道理!下次去银行,拿到回单、账簿,一定要仔细看,好好存。 2. 对银行来说:判决是一次深刻的警醒。银行的信誉,就建立在每一张凭证、每一次操作的真实可靠之上。“系统故障”绝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万能借口。完善系统、保存好业务证据,比事后任何辩解都重要。 3. 对法律而言:判决坚守了“谁主张,谁举证”和“保护善意信赖”的原则。当强势的金融机构与普通储户发生纠纷,且关键证据由银行掌控时,法律的天平理应适当向处于弱势的、诚信的一方倾斜。 一张小小的对账簿,守护的不只是5万元,更是老百姓对金融系统最基本的信任。法院的判决,守住了这条底线。您去银行办事,有当场核对凭证的习惯吗?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您会怎么办?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本文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判决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