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美友好通商条约》 1778年2月6日,法国外交大臣韦尔热纳与美国驻法公使富兰克林在巴黎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法美友好通商条约》,标志着法国正式承认美国的独立。 这份条约不仅给予美国最惠国待遇,确保两国在贸易中的权益,还规定法国将无限制地向美国的船只开放西印度群岛和法国本土港口,为美国提供了宝贵的海上通道。与此同时,条约明确了海上违禁品的管理和中立国的权益,保障了双方的海上贸易安全。这份协议的签订,开启了美法合作的新篇章,也为美国争取国际认可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伴随通商条约的签署,法国还与美国缔结了同盟关系,为美国的独立战争提供了坚实的外交和军事支持。这一历史事件不仅象征着两国的友谊,也在全球政治格局中产生了深远影响,彰显了合作与支持的力量。美国对法国 法国经济主权 美国缔结令 法国贸易政策 美国驻法国大使 美法外交纠纷 美法关税争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