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迅雷起诉前CEO贪腐,引发关注。图/ICphoto
1月15日,据第一财经报道,迅雷向前CEO陈磊提起诉讼,指控其侵害公司利益,深圳相关法院已受理此案。
这一则起诉,也让五年多前轰动一时的迅雷CEO贪腐案再度引起热议——2020年4月,迅雷时任CEO陈磊突遭董事会罢免。迅雷方面指出陈磊数项“罪状”:涉嫌虚设交易环节侵占公司资产,制造虚假合同套取公司资金。
同年,迅雷向深圳市公安局就陈磊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提出控告,并进入立案侦查阶段。然而,为逃避调查,陈磊已于同年4月初和迅雷前高级副总裁董鳕一起出境,并利用其美国籍身份长期滞留境外,拒不配合调查,导致案件最终被撤销。
五年多过去,随着内部调查资料曝光,更多真实的案件细节也陆续浮出水面。如陈磊执掌3年迅雷期间,迅雷总亏损近10亿元;向“三无公司”转账近2亿元;陈磊与董鳕尽管都属已婚身份,但二人在迅雷任职期间甚至育有私生子……
高管出事在互联网行业早已不算新闻,诉讼再起,却仍然罕见,这并非简单的历史纠纷和豪门恩怨出“后续”,而是一个清晰的制度信号:在越来越多的大厂内部,反腐不再是公关口号,也不再止于内部处理,而是进入长期、法律化、不可逆的阶段。
对迅雷而言,坚持起诉前CEO实际是一把双刃剑,因为这等于公开公司内部治理曾出现的漏洞,迅雷想必也清楚这种零容忍的代价,但依旧选择走法律路径,其实是提供了一种互联网企业反腐的新动向:公司首先必须下定决心重构制度规则,推动内部反腐从道德叙事进入制度叙事。
这其实也是一种互联网企业反腐的行业风向。在以往,很多公司也喊反腐,但真正能做到零容忍的并不多,原因很现实,高管问题往往意味着承认过去治理失效,起诉前高管,可能引发资本市场波动,还会牵扯旧团队、旧决策、旧战略的合法性,所以大量腐败事件的内部处理模式就是离职了事。
但事实证明,这种处理方式只会纵容腐败滋生,让腐败者有恃无恐。结果就是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呈高发态势。北京市海淀法院统计显示,2020—2024年该院审理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127件、涉案金额3亿余元,罪名集中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且近三年案件量回升。案件特征包括软权力寻租、小官巨贪、手段隐蔽、取证难等,已成为影响企业健康与行业生态的共性问题。
现阶段的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旧反腐模式无法应对发展需求,反腐必须引入外部司法力量。从合规与治理视角看,起诉贪腐员工,不仅是企业维权的法律动作,更是一次“以诉促治”的治理事件:通过司法程序固化证据、厘清权责边界、形成对内部舞弊的强力震慑,并推动供应商治理、资金流监控、权限与流程重构等系统性整改。
目前,很多头部互联网企业已开始建立常态化反腐通报与制度化治理的机制。例如,腾讯在2024年披露查处触犯“高压线”案件100余起,解聘100余人,将35家合作主体纳入“永不合作”清单;字节跳动在2025年二季度通报处理100名员工,其中18人因涉刑或恶意损害公司利益被实名通报、8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面对高管贪腐这一顽疾,像迅雷这样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坚持追责到底的态度,对于震慑内部腐败、挽回经济损失,以及净化行业生态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
众所周知,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企业内部的运作机制,又掌握相应的权力,违法行为极具迷惑性和隐蔽性,有较高的反侦查意识。比如使用抽屉协议,使用亲信人员掌握要害岗位或代持皮包公司,不留书面代持协议等证据,提前对好说辞,幕后遥控,将不当套取资金行为用表面合法的合同和交易形式伪装。另外,如果嫌疑人外逃,将使案件难度加大,串供、毁灭证据更为容易,执法部门的调查也会受限。
像迅雷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坚持打击贪腐,挽回经济损失,是对股东、对员工负责任的表现。可以预料,未来的企业界,类似这种起诉前CEO的案例会越来越多,而其更大的背景则在于企业日益公众化趋势的不可避免,企业越来越像一个准公共组织,而不是私人领地。企业应及早着手内部规则和外部法律的对接,内部处分与司法检验的校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撰稿/北州(媒体人)
撰稿/迟道华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