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事儿,心里头咯噔一下,挺不是滋味的。就是四川合江县那边,两个老伙计,一个70岁,一个66岁,同村住着。快过年了,老方(方某丙)家里要杀年猪,热热闹闹准备“刨猪汤”,这是咱川渝多少年的老习俗了。他自然就喊上了平时关系不错的老伙计(方某甲)来搭把手,帮忙“按猪”。谁承想,就这一喊,出大事了。 那猪,上百斤呢,哪是那么听话的?刀子一下去,它一挣扎,一蹄子过来,帮忙的老伙计当场就被踢倒,摔得那叫一个重。送到医院,诊断出来是“颈椎骨折脱位伴颈脊髓损伤”,最后落了个四级伤残、截瘫。从一个能走能动的老人家,一下子变成需要人长期护理,这打击,放谁身上都受不了。 后来这事儿闹上了法庭。法院最近判了,说请人帮忙的老方,得承担主要责任,赔52万多,扣掉之前垫的8万,还得再拿出43万来。理由呢,法官讲得也在理:你请人来帮忙,虽然是邻里间无偿的“情分”,但你得给人家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啊。杀猪这活儿多危险,劲儿多大,你主家心里得有数,得有个基本的防护和提醒。当然,受伤的老伙计自己也有责任,都是几十岁的农村人了,知道杀猪有风险,自己也没格外当心。 看了这个判决,我坐在那儿琢磨了半天。你说这钱赔得多吗?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43万绝对是个天文数字,可能是一个家庭多少年的积蓄,甚至还得背债。但换个角度想,受伤的那位,他后半生的生活质量、护理费用、还有精神上的痛苦,这52万的赔偿,又真的能弥补吗?恐怕很难。 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就是它把 “情分”和“责任” 的冲突,活生生摆在了我们面前。以前在村里,谁家有事喊一嗓子,大伙儿都去帮忙,完事了主家管顿饭,人情就在这热气腾腾里流转。没人会想着签合同、讲安全责任。可一旦出了事,像这次这么严重,光讲“情分”就解决不了了,法律的“责任”就得站出来说话。法院这么判,其实就是用法律给这种传统的互助关系,划了一条安全的底线:帮忙是情分,但保障安全是必须的责任。 现在网上,什么“杀猪宴”视频火得很,好多城里网友觉得新鲜,嚷嚷着想去体验。看了这个新闻,真得给大家泼盆冷水,提个醒: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游戏。那是实打实的力气活,面对的是惊恐挣扎的大型动物。别说老人家,就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没经验也容易出事。传统习俗要传承,但安全意识更得跟上。主家能不能准备更稳妥的捆绑工具?帮忙的人要不要有个简单的防护?至少,心里得绷紧这根弦。 说到底,一场本该喜庆的年俗活动,以两个家庭的悲剧收场,太让人心痛了。赔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健康的身体和往日的安宁。只希望这个案子,能真正给大家敲个警钟。不管是乡下杀年猪,还是城里其他事儿,请人帮忙,心里务必把“安全”二字放在前头。而帮人的朋友,也得多份小心,量力而行。情分可贵,但平平安安,才是对彼此最大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