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痛请假却日行1.6万步,还跑步进厂,这分明是泡病假!”江苏某公司以这样的理由开除员工小陈,却最终被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118779元赔偿金。这起真实判例(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戳破了很多企业的管理误区——认定“泡病假”到底看什么?微信运动和监控能当“铁证”吗?结合《劳动合同法》及法院裁判逻辑,咱们把话说透。
一、判例还原:1.6万步+跑步画面,成了开除理由
请假背景:2019年2月,小陈在江苏某公司任卷簧工,工作时不慎扭伤腰部,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后获公司批准休假。3月6日,腰部不适复发再次请假;3月18日返岗后,小陈因右足疼痛向生产经理请假,随后就医并提交了“右足疼痛,建议休息一周”的诊断证明书。
公司质疑:公司核查发现,3月18日厂区监控显示小陈7点52分跑步进入厂区,当日微信运动记录更是达到16949步。公司认为,“脚痛怎么可能跑步、走这么多步”,认定小陈病情虚假,属于“骗取休假”。
处理结果:4月3日,公司以“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而旷工”为由,向小陈发送开除通知。小陈不服,随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裁决支付赔偿金118779元。公司不服起诉,一审、二审法院均维持原判,明确“微信步数和跑步画面不能推翻医院诊断”。
关键证据对决
公司提交的“反证”
小陈提交的“佐证”
1. 厂区监控:跑步进厂、步行离开的画面
1. 多家医院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
2. 微信运动记录:当日16949步
2. 腰椎平扫报告、跟骨骨刺摄片(医学检查支撑病情)
3. 主张“未提交病历原件”属请假手续不全
3. 与人事的沟通记录:说明“病历原件需留存后续就医”,已提供复印件
二、法律拆解:为什么公司输了?3个核心裁判逻辑
法院的判决并非“偏向劳动者”,而是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举证规则,这3点也是此类案件的通用裁判标准:
1. 举证责任在公司,单一证据不算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明确,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引发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案中,公司仅靠“高步数+跑步画面”两个证据,既没有申请对诊断证明做真伪鉴定,也没有举证小陈在病假期间参与旅游、剧烈运动等与病情矛盾的活动,证据链严重断裂。
法院认定:脚痛、腰痛患者并非完全不能行走,就医时楼上楼下检查、往返路程等都可能产生高步数,不能仅凭单一表象否定患病事实。
2. 医院诊断证明是核心,不是“可随意否定”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指出,医疗期是职工患病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时限,合法的诊断证明是休假的关键依据。
小陈提交的诊断证明来自正规医院,且有腰椎平扫、跟骨骨刺摄片等医学检查支撑,并非单纯“口头说痛”,符合法律规定的病假要件。
公司要求提交病历原件,小陈以“后续就医需留存”为由提供复印件,不构成“未履行请假手续”——企业可核对原件但不能扣押,更不能以此否定病假有效性。
3. 违法解除要付赔偿金,法律有明确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小陈的赔偿金118779元,正是基于其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的经济补偿的两倍。这也提醒企业:开除员工绝非“一句话的事”,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
三、双方避坑指南:员工怎么维权?企业怎么合规?
这起案例给劳动者和企业都上了一堂“合规课”,实操层面可直接参考:
✅ 劳动者:请病假要做好3件事,避免被质疑
材料要完整合规:务必从正规医疗机构获取诊断证明,确保包含病情、休息时长、医生签名、医院公章等关键信息,病历、检查报告留存好,形成完整证据链。
沟通要留痕:请假时通过微信、邮件等书面方式提交材料,注明“已按要求提交病假证明”,若公司要求不合理(如扣押原件),及时说明理由并留存记录。
遭遇不公别慌:若被以“虚假病假”开除,第一时间收集病假材料、沟通记录、开除通知等,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拖欠工资等都可一并主张。
❌ 企业:管理病假别踩3个雷区,否则必赔
雷区1:仅凭微信步数、监控就认定“泡病假”
正确做法:若怀疑病假造假,可通过合法途径核实(如让员工书面授权后联系医院),收集多方面证据(如员工旅游订单、娱乐消费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雷区2:病假制度模糊,审批流程随意
正确做法:在员工手册中明确病假申请材料、提交时限、审批权限(如3天以上需人事部门审核),允许“紧急情况先请假后补材料”,避免事后扯皮。
雷区3:没有明确制度就开除员工
正确做法:需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虚假病假”的具体情形(如伪造诊断证明、病假期间参与剧烈运动等)及处罚措施,且制度需经职代会审议并公示,否则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四、延伸疑问:这些情况,算“泡病假”吗?
很多人会有类似困惑,结合法律实践补充两个常见场景:
❓ 病假期间去超市买菜、取快递,算“虚假病假”吗?——不算!必要的日常活动不与病情矛盾,企业无权干涉。
❓ 诊断证明写“建议休息3天”,员工却休了5天,能开除吗?——不能!可要求员工补充延长休假的证明,或按旷工处理超期部分,但不能直接开除,除非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员工知情。
总结:病假的核心是“真实患病+合法证明”,劳动者要诚信请假,企业要合规管理。微信运动、监控可以作为核查线索,但绝不能成为开除员工的“唯一证据”——毕竟法律只看事实和证据,不看“表面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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