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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绩溪村民反映道路被堵事件:维权过程引关注

近日,安徽绩溪县长安镇居民叶先生反映,他因举报邻居堵路行为,在后续申诉过程中,被当地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处以12天

近日,安徽绩溪县长安镇居民叶先生反映,他因举报邻居堵路行为,在后续申诉过程中,被当地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处以12天行政拘留。该事件牵涉村民通行权益、土地权属认定及相关后续处理等多个层面,也让公众对执法程序的规范适用与公民合法维权的边界问题,产生了广泛讨论。

公共道路被堵,村民生活受影响

2024年8月,绩溪县长安镇大源村村民叶先生反映,其与另外两户人家日常共用的通行道路,被隔壁自然村村民曹某成用泥土封堵长达一周的时间,导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无法正常通行,给三户人家的出行带来了不便。叶先生的家属发现道路被堵后,于当日拨打110报警,绩溪县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接警后依法立案并开展调查工作。

据叶先生反映,曹某成此次用泥土封堵公共道路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扩大未来自家建房空间;同时叶先生提及,早在2020年春季,曹某成也曾有过类似占道行为,此类占用原始公共道路行为持续长达5年。该道路后经相关部门处理得以恢复通行。

多方查证道路权属

2024年9月,长安派出所就此次堵路事件出具终止调查决定书,认定案件“没有违法事实”。据叶先生所述,公安机关曾口头告知,曹某成主张对道路下方土地享有经营权,但并未向其出示相关权属证明。

为厘清土地权属争议,叶先生向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逐级反映情况。2025年2月,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的督促下,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相关答复文书,明确涉案道路下方的土地与曹某成不存在任何权属关联。同年3月,长安镇人民政府经调查核实,也确认该通行道路及相连土地与曹某成无权属关系;同时,该镇政府对曹某成此前堵塞的另一处公共通道进行了清理整治,恢复了道路正常通行。

提交新证据后的遭遇

2025年2月,叶先生将多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提交至长安派出所,希望警方依据新证据重新启动对堵路事件的调查。据叶先生所述,公安机关未继续调查和立案,也未就其提交的材料及诉求出具书面回复。

2025年3月,叶先生前往安徽省公安厅反映相关情况,途中被绩溪县公安局带回。随后,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对叶先生作出12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叶先生对此表示困惑,称自己全程只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反映合理诉求,并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对该处罚结果表示不解。

叶先生的诉求

目前,涉事道路已恢复通行。叶先生提出以下诉求:

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核查,曹某成长期封堵公共道路的行为是否涉及违法;

二、希望绩溪县公安局能对其终止调查的决定及未采纳新证据的情况给予说明;

三、请求上级部门对其被拘留一事及相关执法程序进行复核。

叶先生表示,将始终坚守合法维权底线,持续通过正当途径反映相关情况,期盼能收到明确、正式的处理回应,期待绩溪法制工作走向全国的前列。这起事件也折射出,在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权属认定的清晰化、执法程序的规范化与公民合法维权渠道的顺畅化,仍有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