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对情侣入住桔子酒店期间,亲密时遭维修工未通知即开窗,住客以侵犯隐私、合同违约起诉酒店,案件已开庭但未宣判,双方围绕"窗户到底能开多大"各执一词。
15°
酒店称窗户最大开启角度
完全打开
住客称实测窗户可开程度
1000元
酒店愿赔金额
4000元
住客索赔金额
事件时间线
2026年10月27日
法院开庭审理,调解无果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东山人民法庭开庭,庭审未宣判,酒店愿赔1000元但拒绝书面盖章道歉
。
2026年3月25日
媒体报道,引发关注
现代快报首次报道该事件,钱先生发帖称决定起诉,随后以合同违约、侵犯隐私为由将酒店管理方告上法庭
。
2026年3月18日
酒店态度转变,协商破裂
桔子酒店从愿意协商转为只同意退一晚房费,要求钱先生签署放弃投诉、诉讼权利的协议,遭拒
。
2026年3月15日
维修工未通知即开窗
早上8点多,钱先生与女友亲密时,维修工从外侧打开负一楼房间窗户,钱先生再三喝止无效,致电前台后对方才离开
。
2026年3月14日
钱先生入住桔子酒店
钱先生和女友入住桔子酒店南京南站南广场站前中心店,房间位于负一楼,窗外即酒店过道
。
核心争议:窗户到底能开多大?
酒店方说法
窗户只能开15度角,顶多看到电视机背景墙,观察不到房间内情况
住客方说法
事后实测窗户可完全打开,且酒店承认维修工修错了房间
酒店方立场
维修工是修窗户松动铰链,看不到就不算侵犯隐私
住客方立场
未经通知打开房间窗户本身即构成侵犯,防盗链也是坏的
各方态度
住客 钱先生
"从3月事发到今天开庭,我的诉求一直没有变,就是要酒店进行正式的书面盖章道歉,以及合理的赔偿。"
庭审后接受现代快报采访
代理律师 孟小龙
"酒店维修人员打开窗户是事实,住客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隐私安全被侵犯也是事实,酒店已构成合同违约行为,理应道歉。"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酒店方代理律师
当时安排维修工更换窗户松动铰链,窗户只能开15度角,观察不到房间内情况,不存在侵犯隐私;可赔偿1000元,正式书面道歉做不到
。
南京驿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庭审陈述
情侣住南京一酒店正亲密时遭维修工开窗, 男住客"要求酒店正式书面道歉"
沈阳晚报
情侣酒店亲密时 窗被维修工打开
闽南网
酒店为何愿赔钱却拒绝书面道歉?
书面盖章 = 正式承认过错
盖章的书面道歉在法律上可作为酒店承认侵权的证据,一旦出具,后续同类诉讼中可被直接援引
。
协商中的"附加条件"
酒店曾提出可给书面道歉,但要求钱先生签协议放弃投诉、诉讼等权利,被拒绝后态度转硬,仅同意退一晚房费
。
此前道歉的"诚意"争议
酒店安排涉事员工手写道歉信,但钱先生指出信上两个签名笔迹疑似同一人所写,认为态度不诚恳
。
法律视角:隐私权是否以"看到"为前提?
《民法典》第1032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隐私包括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及私人生活安宁
。
关键法律争点
酒店主张"看不到就不算侵犯",但法律保护的不仅是"被看到的结果",也包括"私密空间被侵入的行为"本身——未经同意打开住客房间窗户,可能已构成对私密空间和生活安宁的侵扰
。
住酒店遇类似情况,如何维权?
1
第一时间留证:拍摄窗户状态、房间布局,录音与前台/维修人员的沟通,保留入住凭证
2
向酒店前台正式投诉并要求书面记录,同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留下官方投诉记录
3
协商阶段注意:酒店若要求签署"放弃投诉/诉讼权利"的协议,需谨慎评估再签字
4
协商不成可依据《民法典》隐私权条款及服务合同违约向法院起诉,主张道歉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