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催收员上演“双簧”戏码,冒充档案馆工作人员和律师联合施压

贷款还不上,你最害怕的是什么?看到老家打来的固定电话,你会怀疑是催收吗?近期,重庆一女子就遭遇了催收人员冒充档案馆工作人

贷款还不上,你最害怕的是什么?

看到老家打来的固定电话,你会怀疑是催收吗?

近期,重庆一女子就遭遇了催收人员冒充档案馆工作人员和所谓律师联合催收的行为。事实上,这类催收的套路在前两年经常出现,就是纯粹的诈骗行为,借款人务必要警惕!

档案馆工作人员说有律师要调档,全家面临“黑户”?

根据信号新闻4月17日报道,重庆的刘女士就遭遇了催收人员通过“演双簧”的方式进行催收施压的行为。

刘女士是2024年开始接触网贷,在三家网贷平台借了款,刚开始时因为工作和收入稳定,还能维持还款。可到了2025年4月,她因为需要照顾生病的母亲,选择离职,也是从这时起,网贷就开始逐渐逾期。

今年315过后,网贷平台就提高了催收频率,每天的催收电话和短信没停过,当时每次沟通时对方都还会自报家门,刘女士也如实说明现在的情况,希望能够给时间缓冲。

4月1日,刘女士接到了一个自称是重庆江津区圣泉街道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说因为我的网贷逾期,有律师拿着手续去馆里调取我和我父母的档案。她说档案被调走之后全家就成了‘黑户’,医保社保都不能用。”随后调取档案的男“律师”接过电话,说刘女士涉及金融诈骗,所以要调取档案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接到这个电话,刘律师咨询了一家本地的律所,律师回复:个人档案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调取,更不可能成‘黑户’,打这种电话就是催收的手段。当她想要联系平台询问清楚时,才想起那位“律师”根本就没说是哪家平台。

事实上,所谓的“档案馆工作人员”和“律师”根本就是一伙人,通常是一些中小型催收公司的催收员,为了逼刘女士还款,恶意编造的“双簧”戏码。

记者调查:涉事档案馆子虚乌有,真档案馆证实是诈骗行为

信号新闻记者接到爆料后,想要联系前面的“圣泉街道档案馆”核实情况,然而,根本就查不到这个单位的任何信息,而所属地圣泉街道只有一个江津区档案馆。

当记者联系江津区档案馆时,工作人员表示,刘女士遭遇的这类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也有人反映过这个情况。更离奇的是,工作人员说该档案馆只存放机关事业单位的文书、婚姻、土地等档案资料,根本不会存放任何个人档案,并直言这些电话都是诈骗的。

真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的回复,再次证明了这个催收的新套路,在此,笔者也提醒各位债友接听到一起自称是机关单位、法院、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电话时,务必要提高警惕。

除了前面这种冒充“档案馆工作人员“的情形,还有网友网友反馈说遇到过借款人户籍地“街道办”、“派出所”、“法院”等单位,要求借款人“结清欠款”、“配合到相关机构调查”、“核实借款人经济能力”的情形,与前面提到的“档案馆”双簧戏码如出一辙。

律师说法:此类行为涉嫌诈骗

针对刘律师遇到的遭遇,我也跟一位律师朋友聊过,他跟我说,现在相关单位对于违规催收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很多大型的催收公司都不敢这么搞了,因为这两年抓了很多人。现在还敢这样搞的,要么是一些分公司的年轻催收员没多少法律概念,为了完成业绩不择手段,要么是一些小催收公司,招聘的催收员参差不齐,甚至明知违法也要这样干,所以才不敢透露代表的平台。

那么,这些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又有哪些后果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增设了催收非法债务罪,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对使用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侵入住宅、恐吓跟踪骚扰等方式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催收人员冒充“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催收施压的行为,明显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最后,我这位律师朋友建议,如果负债人遇到类似的催收套路,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如果对方说了所代表的平台,可以直接向平台和金融管理局投诉,如果对方不敢告诉自己的身份,直接挂断电话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