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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分手,恩爱情侣却上了法庭

当事人是广州一对情侣,事就出在他们那场婚宴上。

两人原本是奔着结婚去的。订了婚,按民间筹办了婚宴,酒席、蜜月、改口,该走的流程都在走。可就在婚礼办之前,两人感情出了问题,最后分了手。事情到这儿,按说就是一对情侣没成。可后面这几步,越走越魔幻。

婚礼要办,人已经不在一起了。女方那边通过微信跟男方说,大意是:婚礼你能不能还是出席一下?出钱雇你也好,麻烦你配合走个过场。你品品这个画面——婚已经不结了,酒席已经订了,亲戚朋友都通知了,新娘在微信里求新郎到场,话都说成"雇你"了。这里头有多少面子、多少现实压力,怕是当事人自己都说不清。

婚礼最后到底办成什么样、办到哪一步,公开报道里没细讲。我们能确认的是,分手后男方把女方告上了法庭,追讨20.8万元。他的说法很直接:那场婚礼就是"配合演戏",两个人根本没真正进入婚姻状态,所以花出去的钱、给出去的彩礼,女方该全退回来。

女方这边的说法完全是另一个版本。她说婚礼是两个人一起筹办的,酒席、蜜月、婚后那段日子,都是实打实走过的,不是演戏。

一审法院是这么认定的:两人虽然没办结婚登记,但确实在一起共同生活过,也按民间习俗办了婚宴,婚约该履行的部分履行了一部分。再往下细算——有一部分彩礼已经花在共同生活里了,花在婚礼筹备里了,花在蜜月旅行里了;女方这边也承担了一部分居住开销和婚礼成本。最后一审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和改口费加起来12万元,再返还一部分金饰。至于另外一些首饰,法院认定是生日之类场合的赠与,不算彩礼,不用还。

男方不服,上诉。广州中院二审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份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整件事最容易让人误解的地方,就是"没领证"这三个字。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证都没领,那钱不该全退吗?酒席是虚的,人都没娶回来,20.8万凭什么只退12万?

这就是这案子反常识的地方。法院判的时候,不是只盯着那本证。它看的是两个人实际一起过过没有、婚礼是不是真办了、钱实际花到哪去了。共同生活过、酒席办过、蜜月走过、改口费也给过——这些不是一张纸能抹掉的。真要按"没领证全退"一刀切,那女方这边承担的婚礼开销、生活支出,还有那个被微信求着出席婚礼的尴尬,又该谁来补?

当然也有另一派算账的。有人觉得:大头是男方出的,婚最终没结成,凭什么平白少回来8万多?也有人替女方叫屈:酒席是两家一起办的,亲戚朋友都通知了,婚没结成,她在老家那边的面子找谁要去?

这笔账,法院已经用判决书给了结论,二审都生效了,咱们外人再掰扯也改不了。但它留下来的那几个问题,其实每个谈婚论嫁的人都躲不开:没领证之前,彩礼到底给多少合适?婚礼酒席的钱,是两家分摊还是一家扛?要是婚礼办完了人散了,蜜月旅行、婚纱照、改口费这些零碎账,法律上认不认?

还有那条微信——"出钱雇你出席一下婚礼"。这八个字读起来荒诞,背后全是现实:日子定了、酒店订了、亲戚请了,请柬都发出去了。分手可以,婚礼的窟窿谁来填?女方低头求这一下,不一定是还想着复合,更可能是怕酒席空着、怕爸妈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可男方后来拿着20.8万去打官司,说婚礼是演戏——那他当时答应出席,又是为了什么?这些问题判决书里没写,咱们也没法替他们回答。

我只说一个看得见的事实:这对情侣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当初微信里那点情面,早就在一笔一笔算账里磨没了。20.8万追讨回来12万,判决生效,这事在法律上算是翻篇了。可两人在婚礼前那场微信对话、那场没结成的婚宴、那些分不清楚是谁花的钱,估计往后很多年都还会被人拿出来当案例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