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入围教师编,查出HIV后被劝退。
与其说这是反歧视之争,不如说根子是"两份文件在打架"。
广东普宁一名考生,笔试面试都过了,体检查出HIV阳性。据他转述,教育局随后劝他签一份"自愿放弃聘用"的材料——签了字,岗位就成了他自己不要的,招聘流程干干净净。他没签,坚持走程序,还申请了行政复议。
先把科学的账算清楚。规范服药、病毒载量持续检测不到,传染性基本趋近于零(U=U);讲课、批改作业、握手、共餐这些日常场景没有传播风险,公开报道里也找不到教师传给学生的先例。
真正的矛盾在规则。招聘公告写的是2013年《广东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那份文件13年前就删掉了艾滋病不合格条款,连幼师体检都不查HIV;可执行时用的却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用标准》,据称里面仍写着艾滋病不合格。公告给希望,体检掐灭希望,这两套口径不能同时为真。
家长担心孩子,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恐惧也不必被嘲笑;但恐惧得建立在科学上。如果涉及的是有血液暴露风险的特殊岗位,另当别论,可普通讲台不在其列。
对当事人来说,眼下最该争的不是同情,是程序:安排复检、说清到底依据哪条。这事还没官方结论,个案看通报。
但有个问题已经摆在那儿——该被审视的,究竟是这个过了每一关的考生,还是那两份对不上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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