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投诉与索赔,支持医生紧急避险,湖南拟立新规细化医师执业保障。
近期,多地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与专项整治,以法治维护医疗秩序,让医生安心行医。
撰文|文慧

医生遭遇暴力威胁,医院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医务人员?
湖南一份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拟将医院的支持责任与具体罚则相衔接。医疗机构未为医务人员紧急避险提供支持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面临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也将被依法处分。
9月15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建议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目前,草案尚未通过施行。
从支持紧急避险,到约束自行协商赔付,再到处置涉医网络侵权,这份草案回应了临床一线的多项关切。对医生而言,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安全受到威胁、诊疗引发争议时,医院和有关部门应当如何处理。

医生可紧急避险
对于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草案列举了11种“禁止行为”:
(一)侮辱、诽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侵害其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威胁、要挟医疗机构,实施敲诈勒索;
(三)盗窃、抢夺、故意损毁、隐匿医疗机构的公私财物以及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
(四)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强占或者冲击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
(五)在医疗机构及其周边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或者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等;
(六)抢夺尸体、违反规定停放尸体等;
(七)侵扰医务人员的私人生活安宁,泄漏、违法公开医务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个人信息;
(八)威胁、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九)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或者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
(十)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虚假医疗信息,或断章取义发布诊疗片段,歪曲事实,误导公众,扰乱医疗秩序;
(十一)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或者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医生如何应对?
草案第二十条提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或者现实侵害的,可以立即采取紧急避险等保护措施,在不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暂停诊疗活动。
同时,所在科室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公安机关,保护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安全。威胁消失后,医疗机构应及时恢复诊疗。
与之配套的,是医疗机构的事前防范义务。对于多次无理缠闹、扬言实施暴力等高风险情形,医院应向相关医务人员提示风险,并可根据情况安排安保人员陪诊,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这些要求还有相应的责任约束。
按照草案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未支持医务人员紧急避险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使得医生避险时能获得什么支持,有了更具体的制度安排,事前提示风险,事发时启动预案,未履行保护义务则承担责任。
另一项与临床密切相关的安排,是为纠纷赔付划定程序边界。
草案第十五条提出,分歧较大或者索赔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应当通过调解或者诉讼途径解决。医疗机构违规自行协商赔付的,同样被纳入第二十七条的追责范围。
这里的“2万元”,指的是索赔金额。即使索赔未达到这一数额,只要分歧较大,也属于草案要求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解决的情形。
对于允许自行协商的纠纷,草案也提出,赔付金额应以事实为依据,以诊疗规范、鉴定意见和法律规定为参照,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其意义在于,让赔付回到事实与责任本身,减少以反复施压影响纠纷处理的空间。
除了纠纷发生后的处理,草案还尝试将专业支持提前到诊疗环节:鼓励医院在实施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前,引入律师、医务社工等第三方参与医患沟通,见证告知与知情同意过程,制作记录并归入病历档案。
这有助于把风险解释得更充分,也为日后厘清争议保留依据。而对于诊室之外的侵扰,草案同样作出回应。
此外,在投诉处理上,草案提出,患者及其近亲属不得滥用投诉权利;对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滥用投诉权利等行为,经依法认定后,将相关违法信息依法归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与此同时,医院必须畅通投诉渠道,落实首诉负责制,不得推诿、拒绝患者投诉,并依法及时提供病历查阅、复制服务。对投诉先核实、再分类处理,既认真解决诊疗中的问题,也依法识别和处置侵权行为,是这些条款共同提出的要求。
让医生更加安心执业
湖南此次征求意见,与近年来各地加强医务人员执业保障的制度建设相呼应。
这些制度所回应的,正是一线医生在日常工作中面对的困扰,比如正常诊疗受到误解,依规履职遭遇投诉,甚至在纠纷处理后仍承受持续的网络攻击。
据《人民日报》9月10日刊发的评论,护士走路太快、药味刺鼻、医生不同意检查插队,都曾成为投诉理由。山西某医院还因一段声称骨科门诊只有1名护士在岗的短视频受到质疑,实际情况却是医护人员均在岗履职。
一项投诉进入处理流程,医院要核查,医务人员要准备材料、作出说明。当不实指责进一步扩散到网络,应对的压力还可能延伸至个人声誉和正常生活。
据《半月谈》2025年的调查,华南地区某医院的一起医疗纠纷,已经通过法院签署调解协议,患者家属在花光赔偿金后,却再次上网发帖索赔。一名公立医院主任医师也向媒体反映,医务人员在网上发声受到严格约束,面对不实指责,有时即使受了委屈,也不敢贸然回应。
这些经历反映出医生应对纠纷时的另一重困难:诊疗过程可以通过病历、检查结果和专业意见加以核查,但对已经扩散的不实信息、持续发生的侵扰,个人能够采取的措施十分有限。
医院和有关部门能否及时介入,直接关系到医务人员能否获得切实保护。针对这些问题,多地正在采取联合行动。
今年8月,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开展打击网络医闹专项整治。非法公开医务人员个人信息、实施电话骚扰、雇佣网络水军敲诈勒索,以及纠纷依法办结后仍反复线上诬告、炒作抹黑等,均被列入整治范围。通告同时公布举报渠道,明确可提交录屏、截图等证据,反映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安徽亳州也于8月27日开展三部门联合整治,将歪曲诊疗事实、泄露医务人员信息、纠纷依法办结后仍持续抹黑炒作等纳入重点整治范围。
这些措施回应了医生面对网络侵权时的具体难处。个人信息被泄露、遭到电话骚扰,有了明确的举报渠道,纠纷已经依法处理却仍被反复抹黑,也被纳入有关部门的处置范围。
地方行动也与国家层面的部署相衔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印发的《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明确要求依法查处暴力伤医、网络医闹等案事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
湖南此次草案则进一步提出医院支持紧急避险、投诉分类处置、涉医网络信息协同治理等安排,并为部分未履行义务的行为设置责任约束。医生遭遇危险时应获得什么支持,投诉应如何甄别处理,网络侵权应由哪些部门协同应对,都有了更具体的制度设计。
从专项整治到立法探索,保护医务人员的措施正在向日常执业中的具体环节延伸。能否让医生感受到变化,还要看接到投诉后是否认真辨明事实,发现侵权后是否及时处理,医务人员求助后是否得到有效支持。
患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处理,医务人员遭受的无端侵扰得到及时制止,医疗秩序才能更加稳定。让医生少一些反复澄清、自我保护的消耗,多一些依据专业判断开展诊疗的底气,也是为患者争取更可靠的医疗服务。
附:关于《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s://wjw.hunan.gov.cn/wjw/xxgk/tzgg/202609/t20260915_34064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