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12345吧。”“我还打56789呢!”——济南市民和静态交通之间的这笔账,到底谁欠谁?
2024年,济南槐荫区儿童医院附近。市民孙齐把车停在路边泊位,一个穿制服的静态交通管理员走上来,要求扫码缴费。
孙齐问了一句:“路边的道路为什么你们来收钱?”
管理员回了一句:“你打12345吧。”
孙齐火了:“我还打56789呢!”
这段对峙视频在2026年9月被齐鲁壹点重新翻出来,再次引爆了济南车主积压多年的情绪。
不是因为这句话有多好笑,而是因为它精准地概括了车主面对静态交通收费时的全部困境:你问收费依据,他让你打投诉电话;你打投诉电话,电话那头的回答是“道路泊位经政府授权定价、暂时未接到取消收费的通知”。 问题绕了一圈,回到了原点。
而比这句“56789”更让人不安的,是孙齐说出的另一件事:管理员发现有人不交停车费,“竟直接拦车不让离开”。
一、拦车催费,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动作,做起来却理直气壮。
一个停车收费管理员,有没有权力拦住一辆车不让走?
答案在法律上非常清楚:没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虽然直接针对物业服务人,但其背后的法律逻辑是通用的:催缴费用不得采取限制他人通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权利的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不能以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停车运营方同样不能以拦车催缴停车费。道理是一样的:你有债权,但你没有执法权。
更根本的是,随意拦截机动车本身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或者合法依据随意拦截机动车、影响其正常行驶的,在法律上均属违法行为。
静态交通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不是行政执法机关。它不拥有交警的执法权,不拥有城管的强制权。它的管理员穿着制服,看起来像那么回事,但法律上,他们和一个商场保安拦住你不让出门,性质没有区别。
但问题在于,他们为什么敢拦?
因为拦了之后,没有任何后果。孙齐的视频拍了,发到网上了,引发了关注——然后呢?没有然后。没有哪个部门因此处罚了静态交通,没有哪个管理员因为拦车被追究。
当违法拦车的成本为零,而拦车带来的催收收益是实打实的,这个动作就会一遍一遍地重复。
二、车停在泊位里被划了,运营方说“我们只收停车费,其他一概不管”。
济南宋女士把车停在辛甸西路路边的静态停车位,一夜过后,车胎被扎、车身被划。她去问管理员,得到的回答是:他们只收取停车费用,其他一概不管。
这个回答,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审结过一起几乎一模一样的案件:车主把宝马车停在昆明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交了35元过夜费,次日发现后挡风玻璃被砸碎。
法院认定,车主与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人之间形成的是有偿的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不是单纯的场地租赁关系。运营管理人未尽到保管义务,应当承担车辆损坏的赔偿责任。
法院的推理逻辑很简单:收了停车费,就意味着承担了现场管理和保障车辆安全的义务。你收了钱,车在你的管理范围内出了事,你说“只管收钱不管安全”——那这笔钱是什么钱?
如果是“道路资源占用费”,那运营方只是一个代收机构,出了问题该找政府;如果是“停车服务费”,那就包含了服务,服务就包括基本的安全保障。运营方不能一边收着“服务费”,一边声称自己只干“收费”这一件事。
济南那个管理员的“只收钱不管事”,不仅违背了司法实践中已经确立的裁判规则,更暴露了一个更深的问题:静态交通的运营模式,从一开始就没有把“服务”两个字装进去。
二、最根本的问题:路侧停车收费本身,合不合法?
2019年,济南静态交通经济南市政府批复成立,官网明确写着:“对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 。
特许经营,意味着这家公司拿到的是一份排他性的、由政府授予的经营权。它的合法性来源,是政府的授权。
但这个授权依据,在2024年12月24日被国家发改委的一纸通知动摇了。国家发改委明确:路侧停车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也就是说,济南静态交通赖以存在的“特许经营”模式,在中央政策层面已经被明确否定。当媒体就此询问济南静态交通时,公司的回应是:“目前并没有变化,仍然按照之前的模式运营”。
一个被中央政策否定了的模式,一家企业在地方上继续运营了将近两年,没有调整,没有解释,没有向公众说明为什么。 直到今天,孙齐问出那句“路边的道路为什么你们来收钱”,得到的回答仍然是“你打12345吧”。
一边是车主积压多年的不满,一边是运营方自身面临经营困境,再加上国家发改委对特许经营模式的否定性政策,济南静态交通的商业模式,正站在一个尴尬的十字路口。而至今没有人向公众回答:下一步,往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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