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一名女子在父亲病逝后没有回去操办后事,葬礼也没露面,父亲的身后事几乎全由大伯和其他亲属张罗。可后来,她却领取了父亲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6.3万余元。大伯越想越不是滋味:人在世时没照顾,去世后没送最后一程,凭什么还能分钱?一纸诉状递到法院,他要求认定侄女遗弃父亲,直接剥夺她的继承权。没想到女子也有一肚子委屈:“当年是父亲亲口说不用我养老。”一场看似简单的继承纠纷,就这样扯出了父女之间多年的心结。
事情还得从这对父女早年的关系说起。女子的父母早在1992年就已经离婚,此后她跟着母亲生活,与父亲之间的来往越来越少。按照女子后来的说法,在她从初中升高中时,父亲曾明确表示不需要她养老,自己的养老问题会由侄子负责,同时也不会再管她今后的学费和生活费。父女之间原本就不算亲近,这番话之后,那条本就脆弱的亲情纽带变得更加疏远。多年下来,两边几乎各过各的生活,谁也没想到,再次把他们联系到一起的,竟然会是一场官司。
2019年10月,父亲突发脑出血等疾病住院。陪在身边忙前忙后的,是他的哥哥以及其他亲属。住院期间产生了4万多元医疗费用,到了同年11月11日,老人还是没能挺过去。料理后事、安排安葬,同样主要由大伯等亲属完成,女儿没有出现。这一点,也成了后来大伯最无法接受的地方。在他看来,自己这个当哥哥的又照顾、又送医、又操办后事,亲生女儿却始终没有露面,双方承担的东西完全不一样。
可女儿对此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她称,当时自己已经怀孕大约7个月,而且属于高危妊娠,不适合长途奔波。更关键的是,在她心里,父女关系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出现裂痕,并不是老人病重之后,她才突然不愿承担责任。也正因为如此,这起纠纷最难判断的地方出现了:长期不联系、不照顾,和法律意义上的“遗弃”,究竟是不是一回事?
真正让矛盾彻底爆发的,是父亲去世后的那笔钱。2020年9月,女子领取了父亲的抚恤金、丧葬费等63608.20元。大伯得知后更加难以接受,于是起诉要求确认侄女丧失继承权。不过案件里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女子领取款项后,曾向叔叔转账3万元,用于处理丧葬费用。于是,这件事也不再只是“女儿拿钱走人”这么简单,而变成了双方围绕赡养、亲情以及财产分配展开的一场正面碰撞。
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大伯要求剥夺女子继承权的诉求。一审认为,父亲生前有稳定退休收入,父女长期疏远又与过去的家庭关系和沟通问题有关,现有情况不足以认定女子构成故意遗弃。不过,她长期没有尽到日常赡养、照料义务,也是客观存在的;反过来,大伯在弟弟生病后承担了救治、照料和丧葬事务。因此,父亲留下的7500元存款及82.50元利息被判归大伯。大伯随后提起上诉,咸阳中院认为证据仍不足以证明女子在得知父亲病重后存在明确拒绝照料、故意遗弃的行为,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场官司落下帷幕,却把这段父女关系最复杂的一面摆到了台前。女儿没有因此失去继承权,大伯多年的照料和操办也没有被完全忽略。那6.3万余元掀起的争议背后,其实还压着父女多年没有解开的旧结,而等到双方再想说清楚时,中间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信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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