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陕西西安,一男子为女儿庆生,酒桌上与妻子拌嘴后负气离席,竟用身体猛撞自家18层电梯门,门体瞬间脱落,人直接坠入电梯井身亡。家属悲痛欲绝,一纸诉状将物业告上法庭,索赔155万余元,直指电梯老化、未贴警示标识。法院最终判了
事发当天是童某女儿的生日,为了给孩子庆祝生辰,童某特意邀约亲友齐聚家中,摆下酒席热闹庆贺。
酒过三巡之后,童某与妻子杨某因为一件生活琐事发生争执。
宴席之上,亲友环绕,争执的场面让童某心生憋屈,加上饮酒之后情绪极易失控,争执过后,童某始终无法平复心态。
在负面情绪的裹挟下,他一气之下起身离席,独自走出家门,打算出门散心,当晚22时许,情绪彻底上头的童某来到自家居住的18层电梯口。
此时的他,被怒气和酒意彻底支配,完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
可谁也没想到,仅仅是夫妻拌嘴的负面情绪,竟让他做出了极端危险的举动。
童某并未正常等候电梯,而是将心中的怒火肆意发泄在公共电梯设备上,用自己的身体反复、猛烈地撞击电梯层门。
18层属于高层住宅,电梯设备关乎整栋楼居民的出行安全,看似坚固的电梯层门,根本无法承受成年人反复的暴力撞击。
在童某持续的猛烈冲撞下,电梯层门结构瞬间受损、整体脱落,没有了防护阻隔,漆黑深邃的电梯井直接暴露出来。
重心不稳的童某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径直从18层高空坠入电梯井底部。
意外发生后,周边住户闻声察觉异常,第一时间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施救。
但高空坠落的伤势极为严重,童某经全力抢救无效,于次日不幸离世。
一场温馨的生日庆典,最终以一条生命的逝去、一家人的悲痛落幕,突如其来的惨剧,让整个家庭瞬间陷入崩溃。
亲人骤然离世,童某家属悲痛欲绝,始终无法接受这场意外。
在家属看来,这场悲剧的发生,并非完全是童某个人的过错,小区物业的管理疏漏是核心诱因。
不料,家属后续的维权举动,引发了全网巨大的争议。
悲痛之余,童某妻子杨某及其他家属整理相关材料,将小区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一同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向两方被告索要各项赔偿金共计155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家属直指涉事小区电梯长期存在设备老化的问题,运行稳定性极差,本身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家属提出,涉事18层电梯层门周边,从未张贴任何禁止倚靠、禁止撞击、注意安全的警示标识,未能起到安全提醒和警示作用,物业未尽到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的基本义务,这才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物业和维保单位必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面对家属的起诉和百万索赔诉求,涉事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当庭作出了答辩,否认自身存在过错。
物业公司表示,小区电梯均按时完成年检,各项指标均符合安全运行标准,日常维保工作也按时落实,设备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电梯维保单位也提交了完整的维保记录和年检报告,证明自身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设备检修工作,已完全履行维保义务。
然而一审法院经过详细审理、核查全部证据后,给出了客观公正的责任判定。
法院审理查明,童某酒后因家庭琐事情绪失控,主动暴力撞击电梯层门,是导致门体脱落、自身坠亡的直接、主要原因,其个人过激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核心诱因,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与此同时,法院也确认,涉事电梯虽年检合格、维保到位,但小区物业确实存在管理疏漏,未在电梯层门显眼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未能完全尽到安全提示和日常管理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力大小,以及案件实际情况,一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向童某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98万元;
电梯维保单位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可谁能想到,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后,童某家属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可,认为物业承担的责任过轻,随即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改判物业承担更多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重新核查了案件全部事实、证据以及一审审判流程,最终认定,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晰、责任划分合理、适用法律准确。
童某酒后失控暴力破坏公共设施的危险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理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物业10%的赔偿责任符合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
最终,二审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家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场备受争议的高空坠亡维权纠纷案彻底尘埃落定。
在我看来,一时的意气用事、酒后的情绪失控,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生命,更是一个完整的家庭。
原本其乐融融的生日宴,因为一次无谓的争吵、一场失控的冲动,阴阳相隔、阖家悲痛。
成年人的世界,情绪稳定是最珍贵的修养,更是对家人最大的负责,所有极端冲动的行为,最终买单的永远是自己和至亲家人。
信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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