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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大谱!”湖南长沙,一女子在餐厅门口结账时,被一4岁男孩拍了下屁股,气得她追

“离了大谱!”湖南长沙,一女子在餐厅门口结账时,被一4岁男孩拍了下屁股,气得她追上小男孩,用力掐住对方的后颈,然后报警称遭到猥亵。在调解过程中,男孩的父母给女子口头道了歉,还给了70元的医药费。不过,母亲坚称儿子只是玩耍时不慎触碰,并非故意,而且希望女子为弄伤了儿子道歉。但女子不同意这个说法,她要求男孩父母必须书面道歉,同时称男孩的伤并非自己主观造成的,所以不同意道歉,还打算走诉讼程序,追究男孩一家的民事责任。

据悉,8月26日当天,女子小熊(化名)用完餐后,在餐厅门口结账,突然感到自己的屁股被人拍了一下,内心十分不适。

小熊转头看了下,就发现一个4岁的小男孩从自己身后经过,于是笃定就是小男孩拍的,立即大声呵斥男孩,并追上去掐住了男孩的后颈。

男孩被小熊的言行给吓到了,不敢有所反抗,只能哇哇大哭。

男孩的父母发现情况后,立即出来查看情况,并让小熊立即松手,但小熊没有松手,还是紧紧抓住男孩的后颈。

这下男孩的父母忍不住了,与小熊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随后小熊报了警,称自己遭到他人的猥亵,希望民警过来处理下。

后经警方的调解,男孩的母亲给小熊口头道了歉,也赔偿了小熊70元的医药费。

但是小熊不认为这件事就一个口头道歉可以解决的,她认为自己被男孩摸了屁股,就算孩子才4岁,那也是异性,她希望孩子家长能够正视这件事,给出一个书面的道歉,或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

男孩的父母给对此解释,称孩子的年龄很小,根据监控看,当时就是在玩耍,属于奔跑过程中无意碰到了小熊,并不是孩子主观上故意做出这种不当的举动。

警方一共调解了3次,但双方依旧各持立场,没有达成和解方案。小熊表示,接下来会通过诉讼途径,依靠法律来处理本次纠纷。

本案中的男孩年仅4周岁,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也没有达到治安处罚的年龄,就算男孩真的猥亵了小熊,也不会涉及刑事层面或治安层面的处罚。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4岁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无法独立承担民事上的法律后果,所以孩子在外造成他人人身、精神方面损害,责任由孩子的父母等监护人承担。

即便家长说已经尽到看管义务,也只能视情况减轻责任,不等于完全不用承担责任。

因此,小熊要求男孩的父母赔礼道歉,赔偿合理损失,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这件事也给很多家长提了醒,带低龄孩子外出,除了看护安全,也要尽早教会孩子尊重他人身体边界。

最后,有一部分网友认为,被陌生人触碰身体,心里不舒服是人之常情,不管陌生人是何年龄,当事人都有权提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权利,不能拿“孩子还太小”当作违法的挡箭牌。

但也有不少网友觉得,4岁孩子自控力弱,餐厅人多,跑跳磕碰时有发生,大概率只是无心之举,认为当事人反应有点过重。

这件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评论列表

阿凡提
阿凡提 1
2026-09-08 17:56
查一查小男孩的父亲是否有案底,真相就大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