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挣钱凭力气,但是打工不能被拿捏、被压榨。
上海的一起劳动纠纷,给很多抠门的企业好好上了一课:员工有干活的义务,更有休息的权利。
上海一名项目女员工瞿女士,接到公司离谱的出差安排。
公司为了省钱,给她订了上海到成都的通宵硬座火车票,整夜没法好好休息。
不仅如此,还要求她第二天早上九点准时到办公室打卡报到。
更折腾人的是,公司安排的酒店在城郊,次日赶去上班还要再折腾一个多小时的公共交通。
瞿女士深知通宵赶路根本扛不住,身体吃不消,直接如实拒绝。
可公司态度强硬,放话不去就算旷工,旷工三天直接开除。
谁也没想到,公司真的说到做到,三天后就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辞退瞿女士。
上海到成都被订硬座还打卡女子拒出差公司还辩解道,行程时间充裕、安排没问题,员工拒出差耽误项目、造成损失,一切都是员工的问题。
被逼无奈的瞿女士,果断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最终仲裁结果一目了然: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彻底站在了打工人这边。
裁判依据也很硬气,直接援引宪法规定,明确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不能被企业随意地剥夺。
看得出,这家企业只是一味地压缩成本、极致压榨员工,完全不体谅员工身体负荷,把员工的隐忍当成理所当然,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
瞿女士的拒绝,是普通打工人对不合理压榨的勇敢反抗。
这家企业应该是误以为工作安排只要时间够、不违规,就可以无限压缩休息时间,错把“服从安排”等同于“无条件服从不合理安排”,忽视了劳动权益的底线。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作安排必须兼顾合理性与人权底线。
依据《宪法》第四十三条,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权,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剥夺。
公司安排员工通宵硬座长途赶路,整夜无休息空间,次日还要准时打卡上班,属于高强度、反人性的不合理用工安排。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合法辞退员工的前提,是员工严重违反合理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
本案中,瞿女士拒绝的是超负荷、不合理的出差任务,并非无故怠工,不满足旷工认定条件,公司以此单方辞退,属于滥用用工管理权。
而且企业的工作安排需兼顾必要性、合理性、人文性。
单纯为压缩成本,牺牲员工休息与健康,强行透支劳动者身体,不属于合法合理的岗位调配,员工的拒绝行为合法合规。
企业以此辞退员工,妥妥的违法解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到底,职场是双向奔赴,不是单向压榨。
企业求效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丢了底线、寒了人心。
上海到成都被订硬座还打卡女子拒出差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