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LV起诉国知局,
弄明白底层逻辑才知道,
这不是品牌硬刚官方,而是一套完整的维权布局。
此前LV打赢茉莉奶白千万侵权案,是事后追责的民事官司;这次起诉完全是另一回事,属于正规商标行政诉讼。
不少人分不清两种官司,才误以为LV是仗着胜诉就盲目上诉。
自然人黄民耀注册了近似LV老花的图形商标,LV向国知局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却没有得到支持。
按照我国法律,权利人对商标裁定不服,都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案件在知识产权领域十分常见,LV绝非首例。
这场诉讼本质是争夺老花图案的保护边界,一旦默认现有裁定,后续各行各业相似纹样都会规避追责,LV多年的维权成果会大幅缩水。
一边是品牌维护自身商标权益,一边是商标审查兼顾公有传统纹样,两边立场各有道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