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0岁。
2026年6月18日下午,内蒙古青山分局自由路辖区接到有人高空跳楼轻生的警情,副所长陈佳鑫即刻带队赶赴现场。
轻生群众站在窗外平台,身体晃晃悠悠,随时都有坠落的危险。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她不顾高空的危险,纵身从窗户冲向平台实施救援。然而,施救过程中意外发生,她不幸因公牺牲。
经现场救援人员共同努力,轻生群众成功获救,她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他人的生命。
陈佳鑫年仅30岁,她将十年青春奉献给了公安事业,平日里默默处理琐碎的警情,危难时刻却能挺身而出。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舍己为人、忠诚担当的崇高精神,是值得我们铭记的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