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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接到老友电话,想跟他借钱,男子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怎么拒绝,不料,对方见

上海,男子接到老友电话,想跟他借钱,男子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怎么拒绝,不料,对方见面时,直接甩出几根金条做抵押,男子看着金灿灿的金条,眼睛立刻就亮了,当场答应借钱,第一次得逞,老友顿时开窍了,每次借钱都拿黄金抵押,接连借了250万后,直接拉黑男子,玩起了失踪,男子慌了,赶紧带着14块金条去相关机构检测,结果大失所望,所有金条全是假的。他慌忙赶去报警,民警一查,直接让男子惊出一身冷汗。

6月2日上午,林先生神色慌张,急匆匆走进警局报案。

他手里提着一个布袋,袋子里整齐摆放着14根外观精致的金条,可此刻这些金灿灿的物件,已经变成了一场骗局的证据。

林先生和周某相交多年,平日里经常走动,两人的交情一直很深。早些时候周某就时常和林先生聊起黄金投资的门路,久而久之,林先生打心底里信任这位老朋友。

从2024年一直到2025年,周某接二连三找到林先生,一会儿说自己新开的金店急需周转资金,一会儿又说碰上稳赚不赔的黄金回收项目,多次开口借钱。

为了打消林先生的顾虑,周某每次借钱的时候,都会拿出几根金条押在对方手里,前后一共拿出14根当作借款的抵押物。

看着眼前分量十足、外表光鲜的金条,再加上多年的朋友情谊,林先生彻底放下戒备。

他觉得有实打实的黄金攥在手里,根本不会出事,自始至终都没有拿去珠宝店核验真伪,就这样一笔一笔,总共借出了250多万元。

其实周某早就深陷债务泥潭。最开始他确实投入资金做投资生意,可接连几次投资全部亏损,欠下的债务越堆越多。

巨大的还款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为了拆东墙补西墙,他动起了歪心思,网购了一批专门用来把玩的仿真金条。

卖家早就提醒过这批黄金只是摆件,不能用来从事借贷欺骗的勾当,可周某依旧铤而走险,靠着一堆假黄金,不断向身边的朋友借钱,卷入骗局的远不止林先生一人。

靠着不断借来的钱款,周某用来偿还旧债,维持日常开销,借来的250多万很快就被挥霍殆尽。

等到再也借不到钱,在2026年5月末,周某直接选择彻底失联。电话拒接,消息一概不回,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

迟迟联系不上好友,林先生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他赶忙抱着一袋子金条,前往专业机构检测。一番检测过后,残酷的真相摆在眼前,14根金条,竟然没有一根是真的。

一夜之间,多年的情谊彻底崩塌,自己借出的巨款瞬间打水漂,林先生立马来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之后,宝山警方迅速展开侦查。仅仅过去六天,也就是六月八日,周某自知躲不过追查,主动来到警局投案自首。目前周某因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这场令人唏嘘的闹剧,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再好的交情,也不能完全抛开防备。

林先生栽跟头,主要是太过看重朋友情谊,仅凭口头交情就放松了警惕,面对抵押物没有做好核实。周某辜负他人的信任,用欺骗的方式解决自身困境,最终身陷囹圄。

人情归人情,钱财往来一定要守好底线,大额借贷务必做好担保核验,签订正规凭证。坚守诚信做人,守住防范之心,才能够远离各类圈套。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案中的周某,故意编造资金周转、黄金投资的借口,拿仿真金条隐瞒真相,目的就是非法占有林先生的钱财,已经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涉案金额250多万元,远超五十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即便周某主动投案自首,能够从轻处理,依然逃脱不了刑事处罚。

而林先生因为轻信熟人,没有核验抵押物,最后遭受了重大财产损失,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此提醒大家,熟人借钱也不能大意,抵押物务必当场核验,别被情面蒙蔽,谨防上当受骗。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