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上海,一对小夫妻结婚几个月了,但每次亲热妻子都不尽兴,要娃也怀不上,妻子起了疑心,一调查,还真发现了问题:丈夫竟然诊断性功能障碍!更过分的是,丈夫婚前就知道,但却故意瞒着不告诉她。丈夫苦苦挽留:因为深爱,所以不敢说,但妻子可不吃这一套,坚持要撤销婚姻。判决出了:同意撤销婚姻。
耿某第一次见到邓某,是在一家咖啡馆里。那天是朋友介绍的相亲,耿某原本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可坐下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对眼前这个男人产生了好感。
邓某说话温和,做事细致。咖啡端上来时,他会先把糖包递过去;耿某咳嗽一声,他立刻把热水推到她面前。
后来两人逐渐熟悉,邓某几乎把所有温柔都给了她。
周末的时候,他带耿某去逛展览、看电影,路过蛋糕店时,总会给她买一块小蛋糕。
最让耿某感动的是,邓某从不越界。
恋爱期间,邓某始终保持着克制。
每当耿某担心两人发展太快时,邓某总会笑着说:“这种事情我尊重你,等你觉得合适再说。”
这句话让耿某彻底放下戒备。
在她看来,眼前这个男人成熟、稳重、有责任感,简直就是理想中的结婚对象。
恋爱不到一年,两人便决定登记结婚。
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甜蜜。
最开始,耿某只是觉得邓某工作压力大。
每次夫妻生活,邓某都显得格外紧张。
时间很短,状态也很差。
邓某总是找各种理由解释:“最近太累了。”
“项目赶得紧。”
“休息几天就好了。”
耿某相信了。
她甚至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不够体贴。
可几个月过去,情况没有任何改善。
更让她焦虑的是,两人一直想要孩子,却始终没有消息。
身边的朋友陆续怀孕、生子。
每次聚会谈起孩子的话题,耿某都只能勉强笑笑。
回到家后,她常常一个人坐在床边发呆。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提出一起去做检查。
邓某听到后神情明显慌乱。
“再等等吧。”
“没必要这么着急。”
他的反应让耿某心里第一次产生怀疑。
为什么一个正常人会如此抗拒检查?
接下来的日子里,耿某开始留意丈夫的一举一动。
直到一次偶然机会,她在家里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份医院病历。
病历上几个字犹如惊雷一般砸在她眼前:“少精症。”“性功能障碍。”
检查日期竟然是在两人结婚之前。
耿某的手开始发抖。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为了确认情况,她又翻出了更多资料。
结果发现,邓某不仅婚前就已经确诊,而且之后还多次到医院复查治疗。
换句话说。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
却选择了隐瞒。
那一刻,耿某感觉整个世界都塌了。
最终,邓某承认了一切。
“对不起。”
“我知道自己有问题。”
“我一直在治疗。”
“我怕告诉你以后,你就不会嫁给我了。”
耿某红着眼眶问:“所以你就骗我?”“你明知道这关系到婚姻和生育,还故意瞒着?”
邓某不停道歉。
他说自己是真的爱她。
正因为太爱,才不敢说。
他说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希望婚后病情能好转。
他说自己从来没有想过伤害她。
可这些解释在耿某听来,显得那么苍白。
爱,从来不是欺骗的理由。
如果婚姻建立在谎言之上,再深情的告白也失去了意义。
之后的几个月里,邓某不断挽留。
鲜花、礼物、保证书。
甚至写下长长的道歉信。
他说愿意继续治疗。
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愿意重新开始。
可耿某的心已经彻底凉了。
她觉得自己失去的不仅是知情权。
更失去了对婚姻最基本的信任。
最终,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
庭审当天。
邓某承认,自己婚前已经知道患有少精症和性功能障碍,却没有如实告知。对于隐瞒事实,他表示后悔,并再次向妻子道歉。
耿某则表示,如果婚前知道真实情况,她会重新考虑是否结婚。丈夫的隐瞒不仅影响夫妻生活和生育计划,更剥夺了她对婚姻作出自主选择的权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性功能障碍及相关生育疾病属于应当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
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知晓病情,却故意隐瞒,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缔结婚姻,已经侵害了对方的知情权和婚姻自主决定权。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双方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