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压线下钓鱼触电死亡家属索赔#【男子高压线下方钓鱼触电死亡,家属索赔百万 一审:供电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34万】男子赵某在高压线路下方钓鱼,在移动过程中触电不幸死亡。事后,家属起诉某供电公司索赔111万余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安徽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法院酌定该供电公司承担30%的责任,判令该公司赔偿34万余元。
法院认为,某供电公司在案涉路段铺设高压电线为35KV,根据《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相关规定,35KV导线与地面最小距离在人口稠密地区为6.5米,人口稀少地区5.5米,交通困难地区4.5米。案涉地段高压线距地面位置根据公证书测量结果,该距离符合国家标准。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应在相关地点设置安全标志。某供电公司案发前已在高压电下设置警示牌载明“高压危险,禁止钓鱼”,根据双方提供的照片能够看清该警示牌及载明字体,故某供电公司已设立合理安全标志。故原告主张某供电公司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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