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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女子以15000元月薪进入一家公司,入职7个月后结婚,结婚3个月后,出

陕西西安,女子以15000元月薪进入一家公司,入职7个月后结婚,结婚3个月后,出现先兆性流产,医生让休息两周。她先请22天病假,之后又申请5天婚假和158天产假,公司全没批。她也没上班。产假结束前一天,她给公司发了一封被迫离职的邮件。随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仲裁支持了部分请求,双方都不服,起诉到法院。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2023年2月,张女士进了一家上海公司的西安分部,岗位是调试工程师,月薪1.5万。 这个薪资在当时的西安本地,算得上是妥妥的优质岗位,张女士为此格外珍惜,入职后更是铆足了劲干活。调试工程师的活儿繁琐又细致,设备安装、参数调试、故障排查,每一项都容不得半点马虎。她经常泡在车间,加班到深夜是常事,就盼着能靠自己的本事站稳脚跟,给未来的小家庭攒下一份安稳。 谁也没料到,入职第7个月,她和相恋多年的男友步入婚姻殿堂。本以为是双喜临门,没想到婚后第三个月,意外突然找上门。那段时间,张女士总感觉身体不适,小腹隐隐作痛,还伴随少量出血。她不敢大意,赶紧去了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医生诊断为先兆性流产,明确要求卧床休息两周,严禁劳累奔波。 这可把她急坏了。手上的项目正到关键阶段,手里的调试数据还没整理完,可医生的话又容不得她不听。思来想去,她先向公司申请了22天病假,想着先把身体养好,再后续补假衔接工作。可让她心寒的是,病假申请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 更让她崩溃的是,随后她按流程申请5天法定婚假和158天产假,依旧是杳无音信,连一句“不同意”都没收到。公司就像没收到消息一样,既不批准,也不安排工作交接,甚至连基本的沟通都没有。 张女士当时心里又慌又凉。医生反复强调不能劳累,可公司不批假,她难道要硬撑着去上班?万一因为劳累导致流产,后果谁来承担?她试着主动联系公司人事,得到的回复却是“近期工作繁忙,无法批假”,再追问就直接被敷衍过去。 没办法,张女士只能遵照医嘱,在家卧床休息。可没上班的日子里,公司不仅没有发放任何工资,还时不时发消息催促她处理工作,语气里满是催促和不满。她委屈又无奈,自己是遵医嘱休息,又不是故意旷工,怎么就成了公司眼里的“失职”? 休息两周后,身体稍有好转,张女士想着赶紧回去上班,可刚联系公司,就被泼了一盆冷水——公司以她“连续旷工多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准备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下,张女士彻底寒了心。她明明有医生的休息证明,明明按流程申请了假期,怎么就变成了“旷工”?她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收集了所有证据:医院诊断书、假期申请记录、与公司的沟通聊天记录,一步步走上了维权之路。 她先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仲裁委经过审理,支持了她的部分请求,可双方都不满意——张女士觉得赔偿金额太少,公司觉得自己没有错,双双起诉到了法院。 案子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终于给出了明确答案,直接戳破了这场职场纠纷的核心矛盾。 法院审理后明确认定:首先,张女士的先兆性流产休息属于合理医疗需求,22天病假申请有医院诊断书佐证,符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予批准,明显违法;其次,婚假和产假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张女士结婚后依法申请,公司拒绝批准,同样违反《民法典》《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 至于公司声称的“旷工”,法院直接予以驳回。因为张女士并非无故不上班,而是因身体疾病遵医嘱休息,且已履行请假手续,公司不批假不能等同于“旷工”。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张女士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3万余元,同时纠正了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 这个判决,堪称是对职场“霸王条款”的有力回击,也给所有劳动者提了个醒:遇到不公,别忍别躲,拿起法律武器才是正道。 可回头想想,张女士本可以安稳工作,却因为公司的冷漠和违法,不得不耗费时间精力打官司。这不仅是她个人的损失,也暴露了部分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尤其是女职工的生育权益,被当成了“可有可无”的附加项。 而像张女士这样的劳动者,也必须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病假有医疗期保障,婚假产假是法定权利,公司无权无故拒绝。当公司拒绝批假、逼迫离职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放弃维权,你的每一次坚持,都是在维护整个职场的公平底线。 这场官司,张女士赢的不只是赔偿金,更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捍卫,是对不合理职场规则的反击。它告诉所有人:法律从来都不是摆设,劳动者的权益不容侵犯,哪怕是看似强势的公司,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