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去年被公司裁员了,今年他们公司,又想叫他回去,说是可以加薪两千,回原岗位。理由是,这个岗位,后面接手的人,都没有朋友做的好。于是他问我,他可不可以回去。因为,目前他在新公司,做的不是很顺心,也动了回原公司的念头。 我没有给他建议,只是说:“你觉得在哪家公司,做的比较顺心,你就去哪家公司吧,如果薪资待遇差不多的话。”现在朋友还在考虑。 其实,提出裁员的公司,我是不建议再回去的。他都把你解聘了,侧面也说明了不需要你。相当于双方已经“离婚了”,没必要再复婚。 现在请你回去,无非是觉得,你对公司还有价值,想要你回去发光发热。但也很难保证,下次会不会再次解聘你。因为,破镜重圆,始终是有裂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