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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门婚事就不该同意!”陕西韩城,一18岁女子嫁给了27岁男子,谁知二人才同居7

“这门婚事就不该同意!”陕西韩城,一18岁女子嫁给了27岁男子,谁知二人才同居7个月,女子就流产两次。男子因为没有稳定工作,日常开销都需要女子找娘家人要。也正因为如此,二人经常吵架。最终男子起诉了女子,要求其返还88000元的彩礼。可女子一分钱都不想退,她称结婚时陪嫁都有4万元,而因流产还产生的3万元费用。可法院的判决却让女子傻眼了。   这起事件的起因,源于一场过于草率的相识与结合。   27岁的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刚满18岁的女子,两人相识不过四个月,便在双方长辈的催促下,决定步入婚姻。   农村地区不少长辈认为,年纪到了就该成家,双方家庭一拍即合,很快就按照当地风俗举办了热闹的婚礼,却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女子年仅18岁,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的保障。   为了这场婚礼,男子一方先后支付了88000元彩礼,除此之外,还有喜糖、烟酒、礼品等各项开支,累计花费超过10万元。   婚礼结束后,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可这份仓促搭建的小家,很快就出现了裂痕。   男子没有稳定工作,也没有固定收入,平日里游手好闲,总以大环境不好为由拒绝找工作,家里的柴米油盐、日常开销,全都要靠女子承担。   女子年纪尚小,本身没有经济能力,无奈之下,只能一次次向娘家人求助,伸手要钱补贴家用。   久而久之,不仅女子感到疲惫委屈,娘家人也颇有微词,而男子的不上进,更是让两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   更让人揪心的是,同居期间,女子先后两次怀孕,可由于家庭经济拮据,根本无力抚养孩子,加上两人频繁争吵、情绪不稳定,两次怀孕都以流产告终。   两次流产,不仅让女子的身体受到了严重伤害,花去了数万元的医疗费用,更让她的心理承受了巨大压力。   可即便如此,男子不仅没有丝毫愧疚与心疼,反而时常指责女子,甚至在争吵激烈时辱骂女子生不了孩子,这让本就委屈的女子彻底心凉。   这场始于仓促、陷于贫困、终于伤害的同居生活,仅仅维持了7个月,便走到了尽头。   2024年8月,女子忍无可忍,收拾行李搬离了男子家,两人正式分居。   期间,双方亲友也曾多次从中调解,劝说两人各退一步、重归于好,但此时的两人早已积怨太深,根本无法达成和解。   同年12月,两人经过协商,签订了分手协议,协议中约定,女子需返还男子当初支付的88000元彩礼,女子当时没有足够的钱,便手写了一张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   可等到还款日期到期,女子并没有履行承诺返还彩礼。   在她看来,自己为这段关系付出了太多,两次流产的身体伤害、七个月的青春时光,加上彩礼早已用于婚礼筹备和两人共同生活,还有自己流产后的医疗开支,根本没有多余的钱返还。   而男子则认为,自己家里为了这场婚事花光了积蓄,如今两人分手,女子就该按照协议返还全部彩礼,多次索要无果后,男子无奈之下,将女子起诉至法院。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女子辩称,当初签订协议、写下欠条时,是受到了男子的胁迫,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共同生活和婚礼相关事宜,加上自己两次流产的损失,不应再返还任何钱。   男子则坚持认为,协议和欠条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女子必须按照约定返还彩礼,自己为这场婚事付出了十多万元,不能白白损失。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法院认定,男子主张的喜糖、烟酒等费用,属于婚礼正常开支,不属于彩礼范畴,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彩礼金额为79800元。   同时,考虑到两人已经共同生活7个月,女子两次流产身心受到伤害,且部分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综合这些因素,法院酌情判决女子返还男子45000元彩礼。   一场仓促的结合,最终以诉讼收场,男子损失了部分钱财,女子承受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没有赢家。   这起事件也真实反映出,婚姻从来都不是儿戏,无论是未成年女子仓促同居,还是男子不上进、缺乏担当,都注定了这段关系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