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12岁的孩子收到了2万元的压岁钱,父母让娃上交,说暂时帮忙保管。孩子不乐意了,说这钱是长辈给自己的,应该由自己支配。孩子妈妈生气了,跟娃叫嚣道:你的这些压岁钱,可是你妈礼尚往来交往的,约等于是你妈拿出来的钱。小孩子感到很委屈,照妈妈这样说,收压岁钱还有什么意义? 去年春节刚过完那会儿,杭州一户人家的客厅里,火药味比外头放完的鞭炮还冲。 12岁的小王坐在茶几边上,面前堆着吃剩的砂糖橘皮和瓜子壳,手里死死攥着一沓红包。两万余元,厚重而实在,那沓钞票似有千钧之重。他轻轻摩挲,真切地感知到了这一沓货币堆叠起的厚度,沉甸甸的质感在掌心蔓延。结果屁股还没坐热呢,他妈的手就伸过来了,张嘴就是那套说了几十年的老词儿:"妈帮你存着。" 搁以前,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哪个中国孩子没经历过这出戏?红包到手,转眼就被"代为保管",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但这次剧本崩了。小王把口袋捂得死紧,甩出一句话,直接把他妈噎住了:"红包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是长辈亲手给我的,凭什么说拿走就拿走?" 这场发生在2025年2月的"红包保卫战",从杭州一个普通家庭的饭桌上,一路烧到了全网。2月19日,《济南日报》旗下的爱济南客户端把这事儿捅了出来,第二天话题就冲上了微博热搜。 评论区直接分成两派打起来了。家长们怒不可遏,双脚直跳。他们满心愤懑,觉得如今的孩子自恃羽翼渐丰,行事张狂,全然不知天高地厚,实在令人恼火。而另一边,无数从小被"没收"过压岁钱的年轻人集体破防——原来我们当年的委屈,真的不是无理取闹。 说句公道话,小王他妈发火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在大人的世界里,压岁钱这玩意儿从来就不是白来的。你家孩子收了舅舅一千,你转头就得给舅舅家孩子包一千二。这钱在亲戚之间转来转去,本质上就是人情债的流通货币。 在妈妈的账本里,小王手里那两万块,压根就不是什么"意外之财",那是家庭资金池流出去绕了一圈,又流回来的"找零"。孩子不过是个过路财神,这钱要是真让他拿去充了游戏、买了皮肤,那不等于拿刀子割父母的肉吗? 但法律这把尺子一量,结果冷得让人后背发凉。 不管家长往外发了多少红包,那是你对别人的赠与。亲戚塞予小王的红包,实乃长辈对晚辈饱含深情的馈赠。这一份红包,承载着长辈的关爱与期许,是亲情温暖的具象表达。此乃两笔截然不同之账,对应着两套全然独立的法律关系。二者界限分明,本质差异显著,绝不可将其混淆而论。 彼时,中国政法大学的夏吟兰教授直言:依据《民法典》第657条,收取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 翻译成人话就是——这钱只要递到孩子手里,所有权转移就在那一秒完成了。哪怕孩子才8岁,只要他伸手接了,这钱在法律上就姓"王",不姓"王他妈"。 更让家长们心塞的是《民法典》第35条。这条法规写得明明白白:父母作为监护人,确实可以"保管"孩子的财产,但"保管"不等于"占有",更不等于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你想拿这钱去还房贷?对不起,违法。想拿去给自己添件衣服?对不起,也违法。法律规定得死死的: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一分钱都不能动。 甚至有些夫妻闹离婚分家产的时候,法院都会把孩子的压岁钱单独拎出来——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谁也别想分,这是孩子的个人资产。 当然,话说回来,12岁的小王想把这两万块全霍霍了,法律也不答应。 所有权归他没错,但法律同时也给他上了一道锁。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买点文具、零食,请同学喝杯奶茶,这叫"与年龄智力相适应",没毛病。 但他要是想把钱全充进游戏里打赏主播,或者买个几千块的限量手办,那家长不光能管,还能拿着法律条文找商家把钱追回来。 说到底,这场闹剧给所有当爹当妈的提了个醒:别光盯着那点钱的归属权争得脸红脖子粗。 孩子攥紧红包不撒手的时候,他护的真不是那几张纸,而是一种被当回事儿的感觉,一种"我也是个独立的人"的边界感。 与其在饭桌上硬抢,搞得鸡飞狗跳,不如换个思路。把那两万块存进一个专属账户,让他看着数字一点点变化,教他怎么记账,怎么在"想要"和"能要"之间做选择。 毕竟早晚有一天,他得一个人面对这个到处都是钱坑的世界。趁现在让他练练手,总比将来在真正的名利场里栽大跟头强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