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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难的12人身份已查清:1人是经营者,其他11人均是顾客!关键这些顾客大多数来自

遇难的12人身份已查清:1人是经营者,其他11人均是顾客!关键这些顾客大多数来自于外省外村,发生了什么? 2月19日上午,湖北襄阳宜城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这起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进行通报: 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2月18日14时24分,位于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的千和百货店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 事故处理的过程:接到报警后,救援人员于14时33分赶到现场,立即开展火情扑救、人员搜救、现场管控等工作,15时12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遇难的12个人身份都查清了,就一个是店主,剩下11个全是来买烟花爆竹的顾客,更让人难受的是这些顾客大多不是本地本村的,有从四川成都特意来走亲戚的3个人,还有4个来自钟祥市胡集镇的,就4个是宜城本地的。 好好的春节,有人千里迢迢来团圆,有人只是想买点烟花添点年味,怎么就遇上了这种无妄之灾? 这些人没招谁没惹谁,只是在错的时间走到了错的地方,就把命丢了,这种事换谁遇上都顶不住,家属们得多崩溃啊!   要说这事儿,表面看是意外,可往深了想,全是早该堵住的漏洞。这家店虽然有正规的经营许可证,可烟花爆竹这东西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哪能像普通商品似的随便在百货店里卖?现在不少零售店都搞“超市式”自选,顾客一堆堆挤在店里挑挑拣拣,本身就藏着大风险。   春节前后本来就是买烟花、放烟花的旺季,农村里走亲戚、办喜事都爱用烟花烘托气氛,这家店估计是周边十里八乡卖烟花比较集中的地方,所以才会吸引那么多外村甚至外省的人专门跑过来买。 大家想着正规店买的东西放心,可谁能想到,危险就藏在眼皮子底下。这些顾客里还有5个未成年人,他们可能还盼着过年放烟花的快乐,却再也等不到了,这让做父母的怎么承受?   我始终觉得,这种事故根本不是偶然,而是安全管理的弦绷得太松了。有关部门明明有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不能超量存放,不能在许可范围外摆卖,安全距离也得够,可这些规定到了基层是不是就成了摆设?监管检查是不是走了过场?如果平时查得严一点,发现超量存货就及时制止,发现销售模式有问题就赶紧整改,怎么会酿成这么大的悲剧? 国务院安委办都通报了,这种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早就存在,零售店附近燃放管理失控、超量存放、经营违禁产品这些事儿屡禁不止,说到底就是责任没压实,管理有漏洞。   事故发生后,省里市里都很重视,派了督导组,成立了调查组,还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可再多的补救也换不回逝去的生命。   农村地区的安全基础本来就薄弱,大家的安全意识也相对不足,觉得放个烟花、买个鞭炮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就是这种侥幸心理,最容易出事。 烟花爆竹从生产、运输到储存、销售,每个环节都不能马虎,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 这次事故里,11个顾客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他们只是正常消费,却为别人的违规操作和监管的不到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我坚决认为,这起事故必须一查到底,所有责任人都得严肃追责,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不仅要追究店主的责任,那些监管不力、排查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只有让大家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全国各地都得引以为戒,不能觉得这事儿离自己远,赶紧把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好好查一遍,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绝不能再让类似的事故发生。   春节是团圆的节日,不是悲剧的温床,烟花爆竹是用来增添喜庆的,不是用来夺走生命的。12条人命,背后是12个家庭的破碎,这种痛是一辈子都愈合不了的。 希望这起事故能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不管是经营者还是监管者,都得把人命放在第一位,不能再拿安全当儿戏了。也希望逝者安息,家属们能得到妥善的安抚和赔偿,让他们在悲痛中感受到一丝温暖。

评论列表

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
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 3
2026-02-21 19:34
烟花应该室外销售,库房必须消防备案
幸福李
幸福李 2
2026-02-21 20:03
又有一波人才掉饭碗了
用户10xxx75
用户10xxx75 2
2026-02-21 18:16
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