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顾客在网上买了一只金手镯,结果没戴几天,就出现断裂。顾客很闹心,将手镯送去回收准备变现,万万没想到,手镯剪开后,竟从里面滚出来两颗钢珠,有0.3克。金子变成了钢珠,顾客接受不了,怀疑店里售假,马上联系了老板。老板大吃一惊,紧急召回了卖出去的5只手镯,并第一时间给顾客退款。老板一一查验该批手镯,结果又发现了新问题。 童先生开了一家网店,专门卖黄金首饰,最近,他被一桩棘手的售后问题搅得心烦意乱。 一位外地顾客在他的店里下单了一件黄金手镯,原本想着能戴上喜庆喜庆,可没高兴几天,手镯就出现了断裂。 看着断裂的手镯,顾客特别闹心,金子虽然软,但也没这么娇气吧,自己都是正常佩戴,还十分爱惜,没想到这么快就坏了。 好在金价没有跌,为了眼不见心不烦,顾客干脆把手镯拿到去水贝回收点,准备变现。 万万没想到,就在工作人员剪开手镯检查,里面居然掉出了两颗钢珠,就因为这两颗钢珠,手镯的实际黄金克重少了0.3克。 这下,顾客彻底傻眼,这可不是质量问题了,用钢珠假冒金子,妥妥的欺诈。 于是,顾客赶紧联系童先生说明了情况,并发去了回收时的监控和拆剪视频。 看完视频后,童先生后背直冒冷汗,视频里清清楚楚能看到钢珠从断裂的手镯里滚出来。 他经营网店这么久,一直注重产品质量,以前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这可非同小可。 他赶紧联系了委托加工的工厂,询问是不是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出了问题,往手镯里塞了钢珠。 但工厂那边一口咬定,他们绝对没做过掺假的事,做生意做讲究诚信,不会弄虚作假砸自己的牌子。 对于网店来说,信誉就是生命线,一旦顾客对产品质量产生质疑,店铺的口碑就会受到极大影响。 工厂不认账,童先生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为了弄清这批手镯到底有没有普遍问题,也为了维护店铺信誉,他决定启动召回程序。 他联系了之前买了同批次手镯的顾客,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情况,召回了已售出的手镯进行检查。 在他的努力下,卖出去的9只手镯,成功召回了5只,再加上仓库里剩下的同批次的2只,一共凑齐了7只手镯,准备详细检查。 2月6日上午,童先生当着记者的面拆开了装有召回手镯的快递包装,他把7只手镯挨个放在桌上,仔细地查验起来。 经过一番检查,7只手镯里没再发现钢珠,但是其中2只手镯的内部残留着水迹。 这个结果,让他既松了一口气又有些疑惑,按照正常工艺,手镯加工的时候会先吹干再镶嵌,而且这都过去这么久了,怎么还会有这么多水留在里面,这肯定不对劲。 虽然现场没查出钢珠,但童先生并没有打算敷衍顾客。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童先生销售的黄金手镯内部暗藏钢珠,导致实际黄金克重不足,属于以假充真、隐瞒真实情况的消费欺诈行为。 顾客基于对“纯金手镯”的错误认知完成购买,完全符合该条适用条件。 所以,顾客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并可主张货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即便童先生主观不知情,作为销售者仍需先行向消费者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所以,他主动给那位投诉的顾客打了电话,一五一十地说了查验结果,诚恳地向顾客道歉,还承诺全额退还货款。 算下来,这次召回、退款等损失,童先生估计自己得亏两万多块钱。 从产品责任与市场监管角度,该行为同时违反《产品质量法》禁止“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规定。 童先生虽主动召回、全额退款以降低损失,但不免除其法定赔偿义务。 若查实工厂存在掺假,童先生可在赔付消费者后,向委托加工方追偿全部损失,监管部门也可依法对涉事生产、销售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 不得不说,童先生还是很讲信用,守规矩的,为他的担当点赞。 为何制假现象如此普遍,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打击和监管,切勿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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