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亿的本息,仅剩44万。蹊跷的是,5年来,银行对账单显示正常。经查,资金早就被转移了,尽管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银行却不承认,甚至甩锅涉案职员:已精神失常,且早已失踪,客户经理已离职。公证处告上法庭,一审、二审被驳回,1.8亿资金无处追讨。 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整整五年时间,公证处每次收到的银行对账单,都明明白白显示账户资金正常,公章盖得工工整整,看不出一点破绽。 后来查来查去才知道,那些看似正规的对账单,全是伪造的,就连上面的银行公章,都是涉案人员仿造的,硬生生骗了公证处五年,没人发现半点异常。 这笔钱早在2014年就开始被分批转移,公证处2013年开户,到2016年累计存进去3.6亿,慢慢被人一点点挪走,等到2017年发现的时候,就只剩那点零头了。而负责对接公证处的银行客户经理李某,这五年里一直主动上门服务,每季度准时送对账单,态度热情得没话说,谁能想到,他就是这场骗局的核心人物。 事情败露后,银行那边的反应堪称教科书级别的甩锅,面对摆在面前的伪造对账单、资金转移记录等一系列证据,银行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责任,反倒把所有过错都推给了两个涉案人员,一个叫罗某某的职员,被说成精神失常,早就失踪找不到人了,另一个就是那个客户经理李某,说他早就从银行离职,所作所为和银行无关。 这话听着就离谱,职员精神失常失踪、客户经理离职,就能把银行的责任摘得一干二净?要知道,李某作案的时候,一直是以银行客户经理的身份,拿着伪造的银行公章上门服务,公证处完全有理由相信他的行为就是银行的官方行为,换成任何一个人,也很难怀疑到一张盖着银行公章的对账单是假的。 公证处没办法,只能把银行告上法庭,本以为证据确凿,总能讨回公道,没想到一审、二审都被驳回了,理由是“先刑后民”,意思是得先把刑事案件查清楚,抓到犯罪嫌疑人,再谈民事赔偿。可问题是,罗某某失踪多年,李某也不见踪影,刑事案件迟迟没有进展,这1.8亿就成了无头账,无处追讨。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件事的根源还是银行的内部管理烂到了根子里。伪造的公章能蒙混过关五年,网银开通的材料签名被冒用却没人核实,客户经理违规上门操作、伪造对账单,银行全程没有任何察觉,这样的内控水平,别说1.8亿,再多的钱也能被人悄无声息挪走。 好在后来最高人民法院介入再审,才算给公证处一点希望,明确说李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不管他是不是离职,相关后果都得由银行承担,银行不能拿“先刑后民”当挡箭牌,也不能靠甩锅职员脱责。 现在案子被发回北京金融法院重审,虽然还没有最终结果,但银行这笔账,迟早得算清楚。说到底,这事儿里最冤的还是公证处,好好存个钱,最后差点血本无归,而银行弄丢的,不只是钱,还有老百姓对它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