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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

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手费,我们好聚好散。”但于文凤拿钱后,转头就把周星驰告上法庭。 如果只看大银幕,周星驰是永远嬉笑打闹的无厘头天才,可离开镜头,他却是个极少袒露情绪的人。罗慧娟说他“永远为工作”,朱茵分手后久久难以释怀,这些旧事勾勒出一个内向、固执、把全部心力都压在电影上的男人。 在众多感情故事里,于文凤的名字出现得最久。她不是典型的星女郎,而是出身优渥、在金融圈小有成绩的豪门千金。九十年代末,两人被拍到在兰桂坊同游、在“镛记”吃饭,他嘴上坚持只是朋友,刻意和她分开走,反而让恋情坐实。 真正改变两人命运的,是那场围绕“百分之十”的约定。2002年圣诞,一顿烛光晚餐里,他说投资源来就不会独吞,赚一千给她一百,她顺势提出,把自己帮忙投资物业所得的利润按百分之十分给她。热恋时的一句承诺,没有合同、没有邮件,只剩两个人的记忆,却在日后被写进起诉状。 此后,于文凤辞去体面的工作,以每月两万港币的薪水进入公司,从财务顾问做到掌理财权,帮他买楼投资,见证他身价水涨船高。她觉得自己不只是拿工资的职员,而是一起打拼的伙伴,他则习惯把感情和生意揉在一起,用一种近乎本能的方式信任她,却从未把这种信任落在纸上。 感情裂缝从2009年前后开始显现。拍戏压力让他愈发沉默,她在深夜独自走出大楼,脸上不再有初识时的轻松。关于某些项目是否该投、利润怎么算,两人的争执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视上看到她与别人同桌吃饭,打电话过去质问,对方只淡淡说自己也有生活。 2010年夏天,湾仔那间堆满文件的办公室里,两人对视良久,没有人先说话。十二年的相处像旧胶片一样在脑中闪回,最终却只剩一句“是不是该结束了”。分手时,她收下两千多万支票默默点头,谁也没想到,这张支票会成为一场官司的起点。 2012年,于文凤把这段感情推上法庭,向周星驰追讨七千万港币,理由是双方曾有口头协议,自己参与建议的投资可以拿百分之十分成。她站在法庭上,像在陈述一笔生意,强调自己这些年不是单纯女友,而是帮他创造数亿资产的合作者。 而在周星驰一方眼里,那些钱只是赠予,那句百分之十只是热恋中的情话,类似说要“摘星星”,不能当作合同。律师反复追问,有没有签约、有没有邮件录音,她一次次摇头,只留下“在一起这么多年,难道还需要一纸证据”的反问。 这场争执从情场延伸到公堂,媒体和舆论各自站队,有人说她太贪心,有人指责他冷酷,只是法庭最后只能处理看得见的东西。2020年,法院认定所谓口头协议内容不明,更像恋人之间的承诺,“天比高”房产也属他自用而非投资,于文凤败诉,八年拉锯画上句号。 判决书落地,外界热议不休,当事人却都选择沉默。他戴帽低头走进法院,被人感叹“星爷老了”,她收起访问和回应,像一起把门关上,把情绪留在门后。 十三年感情、八年诉讼,最终只凝固成几行冰冷字句,却谁也不能否认,那些年他们都真切参与过彼此的人生。 从这段故事回望周星驰,所谓喜剧之王,一边用作品撑起观众的欢笑记忆,一边在亲密关系里不断失手。 他把青春交给片场,把执拗留在剪辑台,对金钱和感情的边界始终模糊,既期待有人理解自己的孤独,又没学会如何在爱与合作之间画清界线。等到年过花甲,再被问起婚姻时,只剩下一句“看我现在这个样子,还会有机会吗”的自嘲。 那些看似遥远的豪门情仇,其实和普通人的情感困局并无二致。你以为一起打拼,对方未必当成合作;你以为不需要证据的信任,最后往往败在契约之上。 周星驰和于文凤的故事,没有绝对的赢家,也没有真正的清算,只留下一个现实的提醒︰在感情与金钱交织的地方,最难讲清的,永远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