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柳小玲
特价房需“红色标注+二次确认”;推行旅游淡旺季差异化退费阶梯;明确不可抗力全额退款、消费者2小时内启动退款等条款……为规范住宿业市场秩序,泉州市近日出台《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对线上预订退订规则作出细化规定,全方位保障游客与经营者权益。
不适用无理由退订的特殊房型,向消费者二次确认
预订平台须在预订页面显著位置清晰标注退订政策,包括免费退订截止时间、阶梯式扣费比例、退款到账时限、不可抗力条款及特殊房型限制条件等,禁止使用“部分退款”“酌情收取”等模糊表述,须明确具体金额或比例。
对于特价房、促销房等特殊房型,若不适用无理由退订规则,住宿业经营者与预订平台须在预订页面首屏以醒目红色字体标注“限时特惠不可退”“促销房不可退”等提示语,并通过弹窗等方式向消费者进行二次确认,经消费者确认知晓后方可完成订单提交。
所有退款到账时限均明确为7个工作日
结合泉州旅游旺季(如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及传统节庆期间)与淡季特点,实行差异化阶梯退订规则。非法定节假日及旅游淡季期间,订单确认后1小时内或入住前7日以上退订可获全额退款,入住前3日至7日内退订退还50%房费,入住前24小时至3日内退订仅退还20%房费,入住前24小时内及当日不可退订(不可抗力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规则更为严格,入住前15日以上退订方可全额退款,入住前3日内及当日退订不予退款,所有退款到账时限均明确为7个工作日。
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政府管控措施、航班/列车取消或延误等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入住的,住宿业经营者与预订平台在消费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须全额退款,不得收取任何违约金。
提交退订申请后
2小时内启动退款流程
住宿业经营者要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服务通道,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须在2小时内完成响应,确认退订事由并启动退款流程,按本意见规定时限退还款项,不得无故扣留、少退房款。要及时更新客房库存、价格及服务信息,确保线上信息与实际服务一致;妥善保管消费者预订及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滥用或非法交易。接到消费者投诉或监管部门调查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情况,积极配合处理争议,不得推诿拖延。对员工开展预订退订规则培训,确保服务人员准确掌握并向消费者清晰告知相关政策,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泉州将建立退订监管机制,对投诉率高的住宿业经营者、预订平台,由主管部门采取信用惩戒或其他相应处理措施。消费者可直接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进行投诉。